个人退税钱数比较少是什么问题?

从2020年开始,推动了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实施居民个人收入综合计税制。将个人工资收入、劳务费所得税、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计算为个人综合所得。

同时,我国开始实施以年综合计税的方式,年度免税额度六万元。不过,为了保证原先的个人所得税征缴方式不变,我们采取的是预扣预缴制度。

如果是工薪所得,每个月以5000元为免税额度,12个月累积。也就是说,如果过去我们每月工资超过5000元,实际上每月还是要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仍然采取原先的征收方式,不过是个人所得税预征收。

以上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等到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综合计税,如果多缴退税。

以上四部分收入按年汇总以后,首先要扣除每年6万元的免税额度。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据实申报还可以额外享受其他免税额度。有的人扣除的免税额度可以超过10万元。

如果退税额度较少,最表面的原因就是纳税额较少。有的人个人所得税可以退回两三万,但是人家纳税额五六万呀。纳税几百元肯定不如人家退税多。

第二个原因是,个人预扣预缴的额度是真实缴税额,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退税的地方。实际上居民综合收入的四部分,都是按照以前的缴税方式进行缴税。其实大多数人主要是工资所得,每个月都会进行预扣预缴,相应的计税方式实际上是相当于按年缴税的平均到12个月计算。如果说合并以后的税率也是如此,就没有什么可退的了。

比如说一个人每月工资收入8000元,每月的免税额度5000元,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应税额度是2000元,税率3%,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60元。如果说每月都是这样缴税,年度汇总计算,实际上是年收入96,000元,基本免税额度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1.2万元,合计应税额度2.4万元,税率仍然是3%,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0元一点也没有多缴,那就没有什么要退的个人所得税了。

可是,如果这个人每月还有3000元的劳务费收入,800元以上是按照20%的税率预扣预缴,实际上他会被发放劳务费的时候预扣预缴税款440元,一年就是5280元。年度汇总的时候,他年收入实际上达到了13.2万元,应税额度却是6万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3.6万元以下部分3%税率,3.6万元至6万元部分10%税率,合计需要缴纳税款3480元。而他实际缴纳税款6000元,因此就需要退回2620元,差不多是纳税额度的44%。

第三个原因,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多。子女专项附加扣除是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每个孩子给家长每月1000元免税额度,一般来说只要合法生育的子女都能够享受到,比如说我就可以享受2000元。赡养父母独生子女是2000元,非独生子女最高1000元。租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大病等情况也有。

就如上面所说的,纳税6000元的情况,如果只有一个子女,那么享受1000元的免税额度,可是如果两个子女、每月偿还房贷、还赡养老人是独生子女,实际上他的免税额度高达每月5000元。

这样13.2万元的收入,应税额度只有1.2万元,税率3%,只需要缴纳360元的个人所得税。已经缴纳的6000元,也就需要退回5640元。

实际上,2020年是我们实行综合收入所得计税的元年,也确实有许多制度设计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说有的人实际上一二月份会发年终奖,由于按月累加免税额度,就导致很多人年初缴税,次年退税。既麻烦了纳税人,也麻烦了税务征缴部门。2021年开始,如果上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人群,从1月份就可以享受到6万元的免税额度,这样就有效避免了年终奖纳税后退税的情况。

所以,未来个人所得税的征缴是越来越规范的,尽可能的避免纳税不准确,然后退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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