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風險和低風險地區進入雲南玉溪人員實行相似的管理規定是否欠妥?中風險地區入玉人員要求每七天做一次核酸,14天做第二次,這無可厚非。但是對於低風險地區人員,做同樣的核酸檢測次數要求,兩次,需要承擔的經濟負擔很重,是否考慮過調整低風險地區入玉人員管理規定?”

據微信公號“玉溪日報”1月27日消息,玉溪市委市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疫情防控組就此回應道,根據2021年1月19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11號)“返鄉人員需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返鄉,返鄉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的規定,結合雲南和玉溪實際,該市提出“對來自省外其他低風險地區和省內邊境縣(市、區)的返鄉人員,須持有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鄉。返鄉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的防控措施,符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的要求,也符合雲南地處邊境省份疫情防控形勢的需要。

另有網友提問,來自雲南省外其他低風險地區的返玉人員,非返鄉的,怎麼處理?

官方回應,“返玉、返鄉”均屬於入(返)玉人員。對來自省外其他低風險地區和省內邊境縣(市、區)的返鄉人員,須持有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鄉。返鄉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省外低風險返鄉人員是特指返回農村地區嗎?官方介紹,自省外低風險地區或省內邊境縣(市、區)入(返)玉人員不區分農村和城區,均按照要求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執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和2次核酸檢測的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玉溪市對“四類”入(返)玉人員實行分類管理。

其中,來自省外其他低風險地區和省內邊境縣(市、區)的返鄉人員,須持有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鄉。返鄉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入(返)玉人員,查驗覈酸檢測報告,具備條件的實施14天居家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納入村(社區)隨訪管理。

上述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疫情防控組介紹,“居家健康監測”要求做好體溫、症狀監測,非必要不外出。如果出現發熱、乾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身體不適症狀,及時到醫院就診。“居家隔離”則要求在村(社區)醫務人員指導下,單獨居住,不能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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