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石家莊市、吉林省相繼發佈《石家莊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中醫藥防治方案》《吉林省新冠肺炎中醫藥防治方案》,注重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疫情防控和臨牀救治中的獨特作用,將“清肺排毒湯”作爲密接隔離人員干預和新冠肺炎患者治療首選方劑。

爲確保“清肺排毒湯”的療效,2020年5月12日我局專門發佈了《關於規範“清肺排毒湯”使用及生產的特別說明》,強調“‘清肺排毒湯’應使用傳統中藥飲片調配,水煎煮使用,生石膏須先煎,共煎共煮程序必不可少”。近日,我局瞭解到部分中藥企業使用單味中藥配方顆粒調配“清肺排毒湯”供臨牀使用,在此再次強調:

一、爲確保臨牀用藥安全有效,“清肺排毒湯”應使用傳統中藥飲片調配,水煎煮使用,生石膏須先煎,共煎共煮程序必不可少。不得使用單味中藥配方顆粒調配使用,以免降低療效,貽誤救治。

二、“清肺排毒湯”對新冠肺炎核心病機研判充分,配伍精妙,具有普適、速效、決勝的特點和優勢。第一個療程須按原方使用,第二個療程可結合實際情況辨證加減。爲確保藥力精純,不建議與別的藥品(包括中成藥)同時使用。

三、中藥企業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藥品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進行藥品生產。對未經國家藥監部門覈准,擅自生產“清肺排毒湯”複方顆粒劑的中藥企業,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原題爲:《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清肺排毒湯”使用及生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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