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手筆!遼寧12家城商行將合併爲1家

中小銀行的合併潮再起,城商行大省遼寧即將迎來城商行大合併。

1月28日,央行網站發佈了一條在1月27日就出現於遼寧省人民政府網的信息顯示,近期,遼寧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稱,通過申請新設組建一家省級城市商業銀行,合併遼寧省內12家相關城市商業銀行。

遼寧省有15家城商行,爲全國城商行最多的省份。在這15家城商行中,最大的3家是盛京銀行錦州銀行和大連銀行。“這3家銀行沒有參與合併,參與的是剩下規模較小的銀行。”一位遼寧省城商行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合併是中小銀行改革的一種方式,是符合金融供給側改革的重要體現。目前,大部分中小銀行經營良好,部分中小銀行存在問題。中小銀行合併後可以精準化解存量風險,夯實資本基礎,進而提升市場競爭能力。但從長遠來看,規模擴張是不足以支持可持續發展的。中小銀行要在新股權之下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進一步提升銀行經營管理能力和經營管理效益。

遼寧12家相關城商行迎來合併

1月27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發佈消息稱,1月25日,遼寧省委、省政府向國務院金融委彙報了城市商業銀行整體改革的總體思路。下一步,遼寧省人民政府將牽頭整體改革工作,引進遼寧省金控集團等全國大型優質企業以及中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公司作爲戰略投資者,健全公司治理機制和經營管理體制,打造安全穩健運營的一流城市商業銀行,更好服務遼寧高質量發展和全面振興。

“另外,遼寧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推進省內城市商業銀行整體改革工作。上述會議明確,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利用市場資源,挖掘地方潛力,通過申請新設組建一家省級城市商業銀行,合併遼寧省內12家相關城市商業銀行,穩中求進,打造產權清晰、資本充足、內控嚴密、治理完善的現代城市商業銀行。”遼寧省人民政府官網顯示。

城市商業銀行的前身是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在1998年開始正式拉開大幕。

2020年11月份,中銀協發佈《城市商業銀行發展報告(2020)》稱,截至2019年末,全國134家城商行資產總額37.3萬億元,較年初增長8.5%;貸款餘額17.6萬億元,較年初增長18.4%,貸款增速約爲資產增速的兩倍;負債總額34.5萬億元,較年初增長8.4%,其中存款餘額佔比68.5%,同業負債佔比12.3%,負債結構不斷優化;淨利潤2509億元,較年初增長2%;不良貸款率2.3%,撥備覆蓋率154%,資本充足率12.7%。

在全國130多家城商行中,遼寧省獨佔鰲頭,有15家,分別是:盛京銀行、錦州銀行、大連銀行、鞍山銀行、本溪銀行、朝陽銀行、丹東銀行、撫順銀行、阜新銀行、葫蘆島銀行、遼陽銀行、盤錦銀行、鐵嶺銀行、營口沿海銀行、營口銀行等。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分析師周茂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我國中小銀行數量衆多,區域經濟結構、發展差異較大,不少中小銀行確實仍面臨股權結構複雜、資產負債不夠合理、不良資產較高、經營與風控水平不高等問題;尤其今年來受區域經濟分化,銀行業競爭加劇,全球經濟環境變化,尤其疫情衝擊影響等,部分中小銀行面臨資產負債表惡化,經營穩健性受威脅。預計未來將有不少中小銀行通過上市、兼併重組等方式,理順股權、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加快不良資產處置,有效化解金融風險,擴大銀行資產規模,提升經營水平。

中小銀行的合併潮

近年來,監管多次強調推進中小銀行改革,要求中小銀行迴歸本源,做小、做深,堅守市場定位。

中小銀行的合併潮頻現。早在2019年2月28日,四川省委省政府與銀保監會共同商定以攀枝花市商業銀行和涼山州商業銀行爲基礎組建四川銀行。2020年6月24日,攀枝花市商業銀行和涼山州商業銀行履行合併重組法定程序。

2020年11月8日,四川銀行在成都市天府新區正式成立,引入28家投資者,採取新設合併方式設立的四川省首家省級法人城市商業銀行。四川銀行註冊資本金300億元,位居全國城市商業銀行之首。四川銀行定下來的目標爲,力爭五年內資產規模突破5千億元,十年內突破1萬億元,貢獻利稅超過百億元,主要監管指標達到行業中上水平。

山西多家銀行也擬合併重組。2020年8月8日至8月10間,山西4家城商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長治銀行和陽泉市商業銀行,先後發佈了臨時股東大會通知,會議議題主要與合併重組相關。此外,農商行和村鎮銀行也多有動作發生。

2021年1月5日消息,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推動村鎮銀行補充資本、深化改革、化解風險具有重要意義。“少數村鎮銀行近年來受各種因素影響,風險水平快速上升,相關問題較爲突出,嚴重影響和制約其可持續發展和金融服務能力。對此,督促指導屬地監管部門按照‘分類處置、一行一策’原則,壓實主發起行風險處置牽頭責任,採取多種手段,推進風險處置。”銀保監會稱。

周茂華對記者表示,中小銀行合併重組也面臨一些挑戰,中小銀行兼併重組後的“新銀行”需要面對,如何有效化解歷史遺留不良資產、如何提升內部治理效能等問題;如果中小銀行重組後人員、內部管理不能進行有效整合,就難以實現優化股權結構、降低潛在風險、提升經營效率等目標,只是虛增規模,可能出現‘1+1

有業內人士稱,由於大部分中小銀行背後的大股東是政府,可以由政府發行一部分地方債,專門用於一些中小銀行的資本補充。政府要將注資補充銀行核心資本當作銀行改革的一個契機,在補充資本的同時化解存量風險,解決銀行治理體系問題,把部分銀行的治理架構重新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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