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卡點”獲益18.7億 均勝電子遭上交所問詢

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魏官紅    

1月29日晚間,均勝電子(600699,SH;前收盤價26.66元/股)公告稱,收到上交所關於其2020年年度業績預告事項的問詢函。

此前,均勝電子於1月27日發佈了2020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0年歸母淨利潤爲4.8億元~5.5億元,同比下降約48.9%~41.5%。均勝電子遭交易所問詢的主因爲“擬確認非經常性損失(稅前)合計約17.7億元,非經常性收益(稅前)合計約19.6億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均勝電子的非經常性收益中約18.7億元來自於其轉讓了一家子公司51%股權。

對於這筆轉讓,均勝電子的操作堪稱神速,2020年11月底均勝電子發佈公告擬轉讓,12月31日完成交割,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不納入並表範圍。

非經常性損失17.7億元

均勝電子公告顯示,其預計2020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爲3.3億元~4.0億元,同比下降約67.2%~60.2%。

針對業績下降的原因,均勝電子表示主要是受到疫情影響。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全球汽車產業鏈面臨較大的挑戰。公司在亞洲、歐洲、北美等各地工廠根據各地各級政府的要求停工停產協同抗疫,對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產生了一定影響,導致停產期間銷售收入無法實現,因此2020年上半年業績出現虧損。”均勝電子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均勝電子稱其2020年下半年經營管理成效明顯,有效拉動了全年業績。而這也是交易所對均勝電子問詢的一個方面。

均勝電子表示:“隨着(2020年)下半年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的各項業務迎來全面復甦,銷售端得到明顯回暖。雖然第四季度德國、日本和美國等主要國家二次疫情的暴發以及全球汽車供應鏈的變化,對於當地的生產經營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但基於在報告期內採取的短時工作制、控制差旅安排、增強銷售回款等各項有效措施,公司在下半年度經營管理成效明顯,有效拉動了全年業績。”

除了疫情的影響,均勝電子預計2020年度會產生大額的非經常性損益,非經常性損失(稅前)合計約17.7億元,非經常性收益(稅前)合計約19.6億元。

非經常性損失包括疫情期間的人工、折舊和攤銷等固定費用約11億元,均勝安全(指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爲均勝電子境外子公司)產線轉移過程中涉及的運輸費、安裝費、測試費以及閒置資產的處置等各項非經營性支出約6.7億元。非經常性收益包括寧波均勝羣英汽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51%股權的轉讓確認收益18.7億元和政府補助0.9億元。

均勝電子2020年半年報顯示,在2020年上半年均勝電子將疫情期間停工導致的人工、折舊和攤銷計入非經常性損失,金額約6.68億元。

此次均勝電子在2020年業績預告中,擬確認停工導致的人工、折舊和攤銷總額約11億元。換句話說,2020年下半年因此項目確認了約4.32億元的非經常性損失。

因此,針對停工的損失,交易所在問詢函中要求均勝電子“說明下半年在各項業務迎來複蘇時仍確認大額停產停工損失的合理性”“結合固定費用的發生條件、業務性質等,分析說明將其列爲非經常性損益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此外,針對均勝安全所產生的非經營性損失,交易所要求均勝電子“補充披露2018年~2020年重組費用的具體構成、對應金額,並結合相應的整合措施、整合情況、整合效果,說明相關重組費用在收購一段時間後仍持續大額髮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被問轉讓收益咋算出的

2020年11月27日,均勝電子公告稱,擬出售子公司寧波均勝羣英汽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均勝羣英)51%股份,交易金額爲20.4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均勝羣英並非是一家新公司,而是均勝電子的“老臣”之一,早在2011年均勝電子重整入主*ST得亨時,均勝羣英便已經是均勝電子的子公司。

均勝電子2020年半年報顯示,2020年上半年,均勝羣英的營業收入約14.4億元,總資產約39億元。

均勝羣英還涉及均勝電子2015年非公開發行的募投項目。2015年度,均勝電子通過定增募資併購了Quin GmbH100%股權,其中,Quin GmbH 25%股權的實施主體爲均勝羣英。

對於出售的目的,均勝電子表示:“均勝羣英主要從事汽車功能件相關業務,近年來發展情況良好且仍有較大發展空間,但從均勝電子體內得到的資源支持有限。通過本次交易,均勝電子可以將優質資源進一步聚焦於公司戰略和前瞻方向,也有利於均勝羣英獲得更多資源支持實現快速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均勝羣英的轉讓事項進展神速,而且關鍵的時間節點也踩得很準。2020年12月31日,均勝羣英的51%股權完成交割,自2021年1月1日起,均勝羣英不再納入均勝電子合併報表範圍。交易對手方也在2020年12月31日向均勝電子支付了第一期股權轉讓款11.5億元。

也正是上述這個“關鍵時間點”,使得均勝電子將均勝羣英轉讓所產生的投資收益計入2020會計年度有了可行性。

按照轉讓協議的約定,剩餘8.4億元轉讓款將視均勝羣英2021年~2023年業績承諾完成情況分期支付。

上交所對交易對手方能否實質掌控均勝羣英進行了問詢,要求均勝電子說明均勝羣英的組織架構及主要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變化情況,並說明交易對方是否能實際控制均勝羣英財務和經營,享有相應的收益並承擔主要風險,並據此說明確認股權轉讓收益的合理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均勝羣英轉讓事項所確認的投資收益18.7億元,交易所要求均勝電子提供具體測算方法。

上交所要求均勝電子:“披露對標的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計量成本及計量依據、或有對價確認金額及依據,並說明股權轉讓收益金額確認的依據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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