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臨港住房“十四五”規劃:預計新增供應各類住房約20萬套

澎湃新聞記者 張靜

2月1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發佈,提出“十四五”時期,新片區住房用地供應720公頃,住房用地供應總量較“十三五”增加約220%,預計新增供應各類住房1600萬平方米、約20萬套。

該規劃範圍爲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386平方公里,按照規劃範圍內2025年實有人口規模90萬人作爲規劃基本落腳點。到2025年,初步構建世界一流濱海城市的框架形態,人口集聚效應明顯,基本實現職住平衡,基本形成租購併舉、租購同權的住房體系,實現住房總量平穩增長、住房供應穩定多元、住房結構優化完善、住房品質逐步提高、住房消費健康發展、管理能級顯著提升的總體目標。

臨港新片區將保障住房供應規模,完善租購併舉住房體系。增加城鎮住房供應總量,“十四五”時期,住房用地供應720公頃,住房用地供應總量較“十三五”增加約220%。預計新增供應各類住房1600萬平方米、約20萬套。

新片區將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大幅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完善租購併舉住房體系建設,多層次、多品種、多渠道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優先在重點板塊、TOD社區、配套成熟地區規劃新增租賃住房。新增住房中,政府、機構和企業持有的租賃性住房比例不低於30%。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主體參與、差異化供應、規範化管理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十四五”期間,新片區優先保障先行啓動區域(119.5平方公里)住房規劃建設,同時統籌發展規劃範圍內其他區域。適應各類人才不同需求,供應高品質、特色化的國際社區、創業社區、高品質商品住宅等多樣化居住產品。鼓勵以公共交通爲導向的社區開發模式,在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優先規劃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鼓勵租賃住宅、人才公寓等居住類型打造開放式街區,建築底層空間可用於設置社區服務設施和休閒交往空間。

新片區將穩步推進保障性工程建設,優化完善新片區“四位一體”住房保障體系(先租後售公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徵收安置房),穩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羣體居住條件。加大土地、金融、財稅等支持力度,促進住房保障可持續發展。

新片區將以民生優先爲導向,加快高等級功能性項目落地,加快落實“15分鐘生活圈”。對於既有社區,針對現狀公共服務薄弱領域,以及服務盲點地區,加快設施建設;對於新建社區,在設施密度和建設時序上,適度超前佈局,提供數字化、多樣化、高品質、個性化的公共服務供給。

規劃提出,要推進郊區農民建房管理,合理確定保護村莊、保留村莊、撤併村莊的範圍和農民建房布點、範圍和用地規模,科學引導集建區外農民集中上樓,落實農村住房建設。

臨港新片區要加強租賃住房市場管理,保障公共租賃住房,鼓勵採取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等方式改善收入住房困難羣體居住條件,並通過租賃補貼激活區域存量住房市場。大力發展市場化租賃住房,充分發揮國企、央企穩定器和壓艙石作用,落實建設加運營一體化;鼓勵市場化代理經租,盤活存量房源,加強企業的運營監管;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爲,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

爲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促進住房市場健康發展,新片區將完善政策協同機制。建立住房與土地、金融聯動機制,加強住宅用地管理,完善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體系;建立完善房地聯動機制,並探索建立新建商品住房預(銷)售價格與區域生產總值、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掛鉤的增長機制;通過建立科學的核價機制,提高精準調控的能力和水平,穩定市場對房價的預期。

新片區將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嚴格規範房地產市場經營秩序,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代理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監管,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加大聯合整治執法力度,形成執法合力,嚴肅查處捂盤惜售、價格違法行爲、虛假廣告、人爲製造市場緊張氛圍、誘導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爲。

規劃提出,要強化房地產市場預售監管,全面落實預售資金監管措施,切實維護購房人權益,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同時,根據項目建設及市場需求,動態有序調整房源上市供應節奏。落實房屋質量及使用安全監管,全面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健全保險公司對住房質量缺陷的追償制度;切實落實《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構建統籌管理、分級負責、綜合協調、社會參與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體系。

以下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全文:

目錄

前言

一、發展基礎

(一)發展成效

(二)存在問題

二、發展趨勢

三、指導方針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四、發展策略

(一)緊密把握人口特徵,針對性落實住房發展

(二)科學控制住房結構,完善租購併舉住房體系

(三)合理配置租賃住房,滿足多層次居住需求

(四)有序引導住房消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五)立足新城總體發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五、發展目標與主要指標

(一)總體目標

(二)具體目標

(三)主要指標

六、主要任務

(一)保障住房供應規模,完善租購併舉住房體系

(二)提升住房治理能力,形成租購同權管理體系

(三)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促進住房市場健康發展

七、保障機制

(一)推進規劃聯動銜接

(二)住房信息管理機制

(三)建立年度實施計劃

(四)加強規劃實施監督

(五)加大規劃宣傳力度

附圖:臨港新片區“十四五”住房發展重點區域分佈

前言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上海在新的起點上全面深化“五個中心”建設、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關鍵五年,同時也是臨港新片區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五個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打造更具國際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特殊經濟功能區,建設開放創新、智慧生態、產城融合、宜業宜居的現代化新城”的決戰期。

本規劃充分銜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框架下,着重依據現狀住房的發展評估,結合國際趨勢判斷與同類型地區對標,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和“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住房建設品質爲主線,構建完善新片區租購併舉住房體系及租購同權管理體系、提升住房建設管理能力、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措施,因地制宜、多策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爲打造獨立的綜合性節點新城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本規劃範圍爲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386平方公里,規劃實施年限爲2021年至2025年。

“十三五”期間,臨港新片區堅持“以居住爲主、以市民消費爲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爲主”的原則,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切實將推進住房保障、服務百姓安居作爲住房發展的主線和首要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各項調控措施,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不斷探索和完善相關住房保障舉措,基本形成“四位一體”、租購併舉的住房保障體系;探索住房小區綜合治理機制,推進節能環保和住房產業現代化等,有效改善了市民居住條件。

1、住房供應持續增加。住房建設投資平穩增長,居民居住水平有所提高。截至2020年底,新片區現狀城鎮住房用地約9平方公里,城鎮住房建築規模約1189萬平方米,套數約11.7萬套(不含租賃公房和老私房)。其中,商品住房建築總量約790萬平方米,套數約8.2萬套。2020年,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約32.5平方米,中小套型約佔住房套數總量的60%。

2、住房體系逐漸完善。初步形成新片區特色“四位一體”住房保障體系(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先租後售公租房、徵收安置住房)和租購併舉的住房體系。

3、產城融合初步形成。根據行政劃分及產業發展等客觀條線,形成了多點集聚的居住組團格局雛形;南部產業區發展先行,產城融合初步形成。從住房用地變化來看,先進製造片區近年來增量明顯,滴水湖片區、新興產業片區和綜合產業片區也在同步增長。

4、住房品質有效提升。積極推進住房產業現代化,提升新建住房整體水平。新建住房全面實行建築節能65%標準,全面實施綠色星級建設目標。增加養老、醫療、教育和體育等設施,滿足臨港地區居民對住房配套的新需求。按照“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的要求,推進保障性住房及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基本滿足保障性住房入住居民的生活需求。

5、住房調控日趨強化。堅持貫徹落實各項調控措施,從供需兩側多措並舉執行調控任務,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初步建立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市場迴歸理性,房地產市場總體運行平穩,基本實現了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

6、住房管理逐步健全。2020年5月,正式掛牌成立臨港新片區住房保障中心,住房管理機制逐步健全。強化物業行業監管,物業管理服務市場社會化、專業化、規範化建設。完善和優化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及日常運作的工作機制,提升業主自我管理能力。加強住房小區綜合治理,明確了“政府監管、市場主導、社會參與、居民自治四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房小區綜合治理格局”的發展思路。

(二)存在問題

“十三五”期間,臨港地區住房發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問題:從供給上看,住房供應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租購併舉的住房體系尚未完全成熟,租賃住房的有效供給不足;從保障上看,十四五期間動遷安置需求量較大,相關保障政策需進一步完善;從管理上看,大量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建成入住,後續管理面臨較大壓力;如何充分發揮新片區特有的市、區、鎮三級一體化、扁平化管理機制也是一項較大的挑戰;從品質上看,服務能級較高的大型公共服務設施欠缺,住房配套設施仍需加強;從創新上看,法律、金融、財稅等市場調節器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保障房和安置房市場化投融資機制有待健全,智慧化、一體化的住房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仍待完善,住房小區綜合治理效應尚未充分顯現,住房治理手段創新亟待加強。

二、發展趨勢

十九大以來提出了“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住房發展定位及“加快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的工作路徑。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指出,要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因地制宜、多策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

要以“四個放在”作爲本規劃的戰略基點。放在中央對新片區發展的戰略定位上,要顯著增強城市核心競爭力,引領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成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標杆城市。爲落實國家重大戰略任務提供充足的空間保障,臨港地區建設要出功能、出形象、出效益。走出一條符合超大城市特點和規律的治理現代化新路子。放在全國發展的大格局中,要成爲國內大循環的中心節點、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鏈接,更好代表國家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在全球經濟治理格局面臨大變革的背景下,新片區建設肩負着新的使命和挑戰:集聚海內外人才,提供多種住房產品,適應不同類型就業人羣的多層次住房需求等。

上海市新城建設對住房建設提出新要求。打造匯聚共享城市,提供多樣化的住宅選擇,將臨港新城打造成爲入滬人羣首選地。優化住房結構,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先租後售、租購併舉等住房保障制度,鼓勵不同類型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混合佈置,加強社會融合。

此外,“臨港新片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提出了建設“開放創新、智慧生態、產城融合、宜業宜居的現代化新城”的目標願景,“十四五”期間,應在緊緊圍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要求的前提下,謀劃住房發展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週年慶祝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爲人民”的重要理念,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和“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住房建設品質爲主線,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措施、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優化人才住房保障機制、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措施、創新住房小區綜合治理模式、有序推進農民集中居住等,構建完善新片區租購併舉住房體系,因城施策促進促進房地產市場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民生優先。住房發展要始終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先導向,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突出住房居住功能,把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爲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讓廣大人民羣衆有更多獲得感。

2、堅持增加供應、優化結構。確保住有宜居,充分用好增量資源,積極盤活存量資源。堅持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增加市場房源供應數量,大幅提高租賃住房供應比例,優化保障性住房的供應結構,提高貨幣化安置和租金配租的比例。

3、堅持內涵發展、優化佈局。優化城市功能結構,結合產業發展佈局,引導職住空間匹配;整合住房佈局與軌道交通建設、就業崗位分佈、公共設施配套。提高住房資源發展績效,實現住房發展由“數量增長”向“質量提升”的轉變。

4、堅持綠色發展、生態宜居。順應市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把綠色作爲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要素,推進綠色低碳、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加大住房建設和修繕科技創新力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資源,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打造宜居宜業社區,使城市更具韌性、更可持續。

按照規劃範圍內2025年實有人口規模90萬人作爲本規劃基本落腳點,充分考慮未來人口呈現年輕化、國際化、高學歷、流動性等基本特徵,針對性落實住房規模與結構,保障新片區發展需求。

(二)科學控制住房結構,完善租購併舉住房體系

完善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保障體系,推進租購同權的住房管理體系。加大住房供應力度,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加快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和上市;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加強區域協調;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三)合理配置租賃住房,滿足多層次居住需求

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覆蓋面,以“住有宜居”爲目標,建立從“一套房”、“一間房”到“一張牀”的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形成一種穩定、長期、時尚的生活方式,加大對城市運行基礎服務人員宿舍型租賃住房的供應力度。

(四)科學引導住房消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一城一策”常態長效機制,保持新建項目供應量、供應結構、供應節奏合理有序,持續抑制投機炒房,堅決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提升商品住房建設品質和運營管理水平,完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着重培育長租房市場,關注數量與運營效率的平衡。

(五)立足新城總體發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合理確定城市規模、人口密度,優化城市佈局,提升人居環境質量;同時,按需推進規劃範圍內城鎮老舊住房更新,補短板、提品質,統籌城市防洪排澇,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全面改善、提升人民生活品質。

到2025年,初步構建世界一流濱海城市的框架形態,人口集聚效應明顯,基本實現職住平衡,基本形成租購併舉、租購同權的住房體系,實現住房總量平穩增長、住房供應穩定多元、住房結構優化完善、住房品質逐步提高、住房消費健康發展、管理能級顯著提升的總體目標。

(二)具體目標

1、保障住房供應規模,完善住房供應結構。商品住房供應穩中有升,保障性住房確保供應,租賃住房供應大幅增加,住房供應結構進一步優化。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土地供應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完善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先租後售、租購併舉等住房保障制度。科學引導集建區外農民集中上樓,落實農村住房建設。

2、提升住房治理能力,健全住房市場治理體系。加強居住區各項配套設施建設和交付使用管理;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建立完善住房小區綜合治理工作機制,促進居住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

3、加強住房政策保障,確保住房市場健康發展。強化市場交易管理,穩定房價漲幅,促進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全面落實預售資金監管措施,切實維護購房人權益;全面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切實落實《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構建統籌管理、分級負責、綜合協調、社會參與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體系。

(三)主要指標

1、增加城鎮住房供應總量。商品住房供應穩中有升,保障性住房確保供應,租賃住房供應大幅增加,住房供應結構進一步優化。“十四五”時期,住房用地供應720公頃,住房用地供應總量較“十三五”增加約220%。預計新增供應各類住房1600萬平方米、約20萬套。

2、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大幅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完善租購併舉住房體系建設,多層次、多品種、多渠道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優先在重點板塊、TOD社區、配套成熟地區規劃新增租賃住房。新增住房中,政府、機構和企業持有的租賃性住房比例不低於30%。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主體參與、差異化供應、規範化管理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3、優化住宅空間佈局。住房規劃建設與軌道交通、就業崗位分佈、公共設施配套聯動發展,引導人口和住房合理分佈。“十四五”期間,優先保障先行啓動區域(119.5平方公里)住房規劃建設,同時統籌發展規劃範圍內其他區域。適應各類人才不同需求,供應高品質、特色化的國際社區、創業社區、高品質商品住宅等多樣化居住產品。鼓勵以公共交通爲導向的社區開發模式,在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優先規劃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鼓勵租賃住宅、人才公寓等居住類型打造開放式街區,建築底層空間可用於設置社區服務設施和休閒交往空間。

4、穩步推進保障性工程建設。優化完善新片區“四位一體”住房保障體系(先租後售公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徵收安置房),穩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羣體居住條件。加大土地、金融、財稅等支持力度,促進住房保障可持續發展。

5、提升社區生活圈品質。以民生優先爲導向,加快高等級功能性項目落地,加快落實“15分鐘生活圈”。對於既有社區,針對現狀公共服務薄弱領域,以及服務盲點地區,加快設施建設;對於新建社區,在設施密度和建設時序上,適度超前佈局,提供數字化、多樣化、高品質、個性化的公共服務供給。

6、推進郊區農民建房管理。結合新片區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農村郊野單元規劃,有序籌劃推進農民集中居住。加快村鎮規劃編制,合理確定保護村莊、保留村莊、撤併村莊的範圍和農民建房布點、範圍和用地規模,科學引導集建區外農民集中上樓,落實農村住房建設。着力提高農村住房居住功能、建築質量和綠色化水平,強化地方傳統建築風貌保護和傳承。

(二)提升住房治理能力,形成租購同權管理體系

1、完善住房建設管理機制。強化居住區各項配套設施建設和交付使用管理。居住配套建設堅持統籌規劃、配套先行,先地下、後地上,堅持“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加大統籌協調和建設管理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與住房配套建設和管理相關的政策機制,強化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經濟責任,規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資金使用,提高使用效率。

2、加強租賃住房市場管理。保障公共租賃住房,鼓勵採取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等方式改善收入住房困難羣體居住條件,並通過租賃補貼激活區域存量住房市場。大力發展市場化租賃住房,充分發揮國企、央企穩定器和壓艙石作用,落實建設加運營一體化;鼓勵市場化代理經租,盤活存量房源,加強企業的運營監管;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爲,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

3、全面提升住房綠色環保節能建設水平。推廣綠色建築和節能節水節材技術,大力發展新型建造方式,不斷提高建設質量,提升居住環境品質。新建住宅執行綠色建築、健康建築、超低能耗建築等相關標準要求,在建築設計上充分考慮自然通風、採光等,積極運用可調節外遮陽等智能系統;新建多層住宅鼓勵太陽能建築一體化技術,合理推動社區進行建築節能設計或節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築性能;鼓勵採用裝配式建築,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要求。

4、建立完善住房小區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深入實施物業管理條例,健全黨建引領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協調運行機制,充分調動居民參與積極性,形成社區治理合力;發揮業委會和物業行業協會作用,開展物業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着力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完善物業服務應急特約維修站建設,解決老舊小區、保障房小區政府託底應急維修項目的實施,以及其他商品住房小區市場化需求的服務。

5、促進居住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全面認識居住物業管理與民生的密切關係,改善行業發展外部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加大財政投入,落實扶持政策,促進行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繼續完善和推行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精簡投標環節和程序,進一步規範機構和人員的代理行爲,提高評標專家的篩選、甄別、優選能力。加快完善物業服務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後動態監管,優化對違規行爲發現、處置等流程,增強全行業信用信息在社會公衆中的公開透明度。

(三)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促進住房市場健康發展

1、完善政策協同機制。建立住房與土地、金融聯動機制,加強住宅用地管理,完善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體系;建立完善房地聯動機制,並探索建立新建商品住房預(銷)售價格與區域生產總值、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掛鉤的增長機制;通過建立科學的核價機制,提高精準調控的能力和水平,穩定市場對房價的預期。

2、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嚴格規範房地產市場經營秩序,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代理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監管,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加大聯合整治執法力度,形成執法合力,嚴肅查處捂盤惜售、價格違法行爲、虛假廣告、人爲製造市場緊張氛圍、誘導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爲。

3、強化房地產市場預售監管。全面落實預售資金監管措施,切實維護購房人權益,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同時,根據項目建設及市場需求,動態有序調整房源上市供應節奏。

4、落實房屋質量及使用安全監管。全面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健全保險公司對住房質量缺陷的追償制度;切實落實《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構建統籌管理、分級負責、綜合協調、社會參與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體系。

強化本規劃與新片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十四五”規劃綱要、規劃範圍內單元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在相關規劃的編制和調整中,將本規劃的主要指標與內容納入其中,強化土地安排、住房建設、空間佈局等指標落實。

(二)住房信息管理機制

以智慧城市、智慧社區建設爲契機,依託新片區大數據平臺,建立完善住房信息管理服務體系,健全住房信息管理機制。

(三)建立年度實施計劃

根據本規劃,同時綜合考慮新城發展、新片區產業經濟發展、房地產市場形式、住房保障成效及需求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年度住房發展實施計劃。

(四)加強規劃實施監督

定期組織開展規劃的跟蹤評估工作,嚴格監控規劃落實情況。將本規劃的具體目標及主要任務納入相關部門的目標責任考覈,強化分解落實規劃的具體責任。

(五)加大規劃宣傳力度

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本規劃,加強市民對本規劃的認識,擴大社會監督和公衆參與,營造實施本規劃的社會氛圍,合理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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