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半年後,因爲證監會一則罰單,昔日“生物燃料第一股”再度走進人們視野。

證監會網站2月2日晚間更新一則關於龍力生物、程少博等18名責任主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對龍力生物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

來源:證監會網站

證監會決定對龍力生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並對時任龍力生物法定代表人、龍力生物董事長,公司實際控制人程少博等多名責任主體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時任董事長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因系統性造假突出,龍力生物曾被證監會點名。證監會指出,龍力生物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爲虛增公司利潤,定期通過刪改財務覈算賬套實施造假。

罰單直指“五宗罪”

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了當事人五項違法事實。

一是財報中銀行存款項目存在虛假記載。龍力生物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報告中財務報表裏銀行存款項目存在虛假記載。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龍力生物刪除、修改、僞造大量會計憑證、相關單據,以及將部分募集資金從募集資金專戶轉入一般戶用於日常經營和歸還貸款。通過上述方式,龍力生物《2015年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49893.18萬元,佔公司披露總資產的18.5%;《2016年半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12099.35萬元,佔公司披露總資產的3.52%;《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12663.86萬元,佔公司披露總資產的3%。

龍力生物還通過刪除應付票據及部分債務對應的保證金賬戶方式虛減銀行存款。

二是披露的對外借款存在虛假記載。龍力生物在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相關會計科目中披露的對外借款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借款本金累計虛減983546萬元、與借款相關的融資費用累計虛減66980.81萬元。

三是未按照規定履行擔保的臨時信息披露義務。2016年至2018年,龍力生物未按照規定履行218600萬元擔保的臨時信息披露義務,部分擔保事項也未按照規定在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2017年年度、2018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

四是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仲裁金額。自2017年12月起,龍力生物涉及大量訴訟、仲裁案件,公司未按照規定及時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未及時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金額合計爲284327.56萬元。

五是擅自改變IPO募資用途。公司未履行審議程序擅自改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的用途。2015年度、2016年半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使用與存放情況專項報告》披露的募集資金專戶餘額存在虛假記載。

2011年7月,龍力生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爲1002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爲92700萬元。募集資金到位後,龍力生物持續在未履行審議程序的情況下將募集資金轉入公司一般銀行賬戶,用於歸還公司到期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2016年12月27日,公司將以前年度累計未履行審議程序使用的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龍力生物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使用超募資金13232.15萬元建設“食品保健品GMP項目”,該項目總投資爲48000萬元,除超募資金外,其餘部分由公司自籌。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將沼氣發電項目、4000噸木質素項目和精製食品級木糖及結晶阿拉伯糖聯產項目節餘募集資金9783.97萬元結轉至食品保健品GMP建設項目資金賬戶。上述兩項合計,承諾投入“食品保健品GMP項目”募集資金共計23016.12萬元,截至2017年底累計投入該項目4664.01萬元,剩餘18352.11萬元於2017年在未履行審議程序的情況下分筆轉入公司一般銀行賬戶用於歸還銀行貸款,且至今尚未償還。

證監會:當事人怠於行使自己的閱卷權利

龍力生物及程少博在聽證及陳述、申辯意見中提出:龍力生物及程少博對調查呈現出的基本事實沒有異議。但證監會安排的閱卷時間過於緊張,當事人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閱卷工作,也無法進行充分的陳述申辯;並提出,對程少博進行二次處罰,違反《行政處罰法》“一事不兩罰”的基本原則;以及龍力生物及程少博事後採取積極措施,儘量將危害後果降到最低,存在減輕處罰的情節。

關於龍力生物及程少博的陳述申辯意見,證監會認爲,龍力生物和程少博收到聽證通知書後有16天的時間可以閱卷,閱卷時間相對充分,當事人怠於行使自己的閱卷權利。該案大部分證據從龍力生物取得,與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相關的證據複製給了當事人,當事人在聽證會上主動放棄了質證權利,證監會不存在程序違法的問題。證監會對程少博作爲實際控制人的指使從事本案相應違法行爲、程少博作爲龍力生物董事長在相應年報、半年報審議中投贊成票或簽字等違法行爲分別給予處罰,不違反“一事不二罰”的行政處罰原則。龍力生物、程少博雖然事後做了一些有誠意的彌補工作,但與其違法行爲造成的龍力生物退市等嚴重危害後果相比,尚不能構成法定減輕處罰的理由。

證監會指出,本案審理時,證監會已經綜合考慮了各相關人員職務、職責、履職情況,對違法行爲應承擔責任大小予以了區分,對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陳述、申辯意見等不予採納。

時任董事長被終身市場禁入

最終證監會決定對龍力生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程少博給予警告,並處以合計罰款150萬元。對18名責任主體開出的罰款金額累計338萬元。

來源:證監會網站

證監會同日更新的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程少博等4名當事人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其中,對程少博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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