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发布了,有网友戏称,这是给郑爽量身定做。但客观说,里面涵盖面很广,也并没有单独把代孕拿出来说事。

条例内容很多,我在这里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酒驾,交通肇事等常见恶行被单独列举禁止

首先,无可争议,最应该关注的就是第八条里禁止行为。可以看出来是在违法行为里,单独列举了一些出来,艺人们经常犯的错,类似酒驾,这不仅想起高晓松,当年著名酒驾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酒驾这个规定里,并不是一酒驾了就会面临惩处,而是需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才能构成,但是到底什么程度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呢?毕竟明星们本身知名度就很高,这还需要进一步实践中挖掘了。

首次把假唱,假演奏明确为艺人劣迹行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明文提出了不能假唱,假演奏,这让我想起当年萨顶顶假唱拿错话筒,还有黄龄最近也因为怀疑小年夜假唱被网友热议,这下多少明星会因为假唱翻车呢?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更被约束

个人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最值得称赞的是其中明确规定了,艺人不能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规定,用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方式来欺骗,误导消费者。

要知道,有多少明星代言三无产品的微商,暴雷的p2p,虚假的保健品,说的信誓旦旦,骗了自己的粉丝,代言费一收就不管后续。

概括性兜底条款,一切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劣迹

而不少人关心热议的老赖之子周震南,郑爽代孕,蒋劲夫家暴虽然没有被直接提及,但是其实也囊括到了,其他违背法律法规,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中,这等于是有一个概括性的兜底条款。

处罚到期后,申请还能复出

惩处上,劣迹艺人会被一年到永久的联合抵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联合抵制期届满以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是可以恢复演出的。也就是说并不是一旦成为业劣迹艺人,就都终身不能演出。

这点也是最引发网友争论的点,基本上分成两个派别

有人认为,应该给复出机会

但是也有人认为,如何复出太不够明确,坚决反对给劣质艺人任何做明星的机会。

其实,看到这些的规定,非常感慨,不用多说,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更何况是公众人物,但是有时候真觉得,我们真的对不少明星太宽容了。难道没有这些规定的时候,他们违法,他们酒驾,他们虚假代言,他们就还可以继续赚钱吗?这真是不可思议,这钱是不是赚的也太容易了点。

要知道多少行业,是要查征信,是要查无犯罪记录证明,难道赚钱这么多的公众人物反而不需要吗?

作为公众人物,吸引着粉丝,一举一动很容易带来影响,本身应该有更高的要求,有代表作用才对。

目前细则里,并没有细化,终身禁止演出的场景有哪些,但是个人认为,类似酒驾,家暴,虚假代言,代孕,吸毒这些本违反法律法规的场景,难道还要给二次机会吗?真大可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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