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越來越多的明星進軍直播帶貨,作爲在大衆心中當之無愧的天后之一張韶涵也放下身段參與帶貨,曾經在帶貨首秀就創造出了不俗的成績,5個多小時的直播,觀看人數跟銷售額都無愧於張韶涵的人氣,取得了優秀的結果。

看到張韶涵的粉絲號召力之後,不少商家都開始找上門合作,不過這其中也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竟然有商家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用張韶涵的名義帶貨。

2月10日,張韶涵轉發了一則聲明,聲明提到有商家擅自制作張韶涵的的直播方案並且展示,而且直播銷售的商品並未經過張韶涵的允許,擅自銷售張韶涵未推薦過的產品。

聲明裏稱是某影視文化公司沒有經過確認在還在洽談中的情況下,擅自制作直播播報方案,公司特意提醒消費者不要上當,而且張韶涵方已經調查取證了,會訴諸法律,公司得知此事後也第一時間與對方進行了交涉,要求停止侵權。

事實上未經明星允許就擅自利用明星照片和視頻的不在少數,不少無良商家打着明星的旗號欺騙消費者,這些不但欺騙了消費者,還給明星的形象帶來了損傷。

不過,隨着明星的維權意識提高,藝人們都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曝出過不少侵犯明星肖像權被訴諸法律法律的事情,被處罰金之外,還會給自己的品牌帶來負面影響,可謂是得不償失。

這次聲明也必須得誇一波張韶涵方的反應能力,在事情還沒有擴大影響時,及時與對方交涉,防止更大的損失,對張韶涵的形象也有很大的好處。在這裏也勸那些無良商家還是少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無論是消費者和藝人本人拿起法律武器,都會讓無良商家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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