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一期《吐槽大會》裏,張雨綺有一個吐槽,說是現在愛豆怕這怕那,“就是不怕沒作品”。

關於“愛豆沒作品”這件事,展開說說。許多年前,我也持此觀點,但後來紅老師糾正我的看法。她認爲,我對“作品”的定義太狹隘了。她覺得,一張照片,一個可供粉絲二次創作的梗,這些也是偶像的作品。並非只有電影、電視劇、唱片,才叫做作品。只要能被粉絲消費的,就是作品——當然包括愛豆的人設,這就是愛豆最本質的作品了。

(延伸閱讀:愛豆這種職業,究竟是什麼?爲什麼愛豆會被誤讀?【小櫻亂彈秀】爲什麼蔡徐坤會遭到全網黑?)大概是五六年前,紅老師跟我講這個道理,我當時還蠻受衝擊的。我記得我們是討論TFBOYS的時候談到這個的。可是,話說回來,我們都覺得易烊千璽可以,不就是因爲《少年的你》嗎?當你要脫離飯圈,你要去到公衆視野,不還是因爲被傳統大衆認知概念裏面的作品嗎?

對作品的認知被迭代,不僅在偶像身上,同樣發生在其他地方。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你覺得樂評人的作品,是什麼?評論,是樂評人的作品。那麼,我們聊起那些繁星閃耀時的樂評人,張曉舟有《死城漫遊指南》,袁越有《穿過民間的叛逆》,李宏傑有《搖滾聖經》,馬世芳有《地下鄉愁藍調》、《昨日書》,陳德政有《所有明日的派對》,張鐵志有《聲音與憤怒》……好了,所有的樂評人,是不是都要著書立說,要系統地輸出自己的那一套音樂價值觀,纔算是樂評人呢?好,那丁太升呢?他的作品就是他的熱搜?他上綜藝?他“樂評混子”的title(無貶義,這是出圈的title)?但其實,在十多年前,丁老師就給我發過他寫的小說、詩歌等(內容就不評價了呀哈哈),一直想要出版,但是呢?大家就記得:“樂評混子”。包括耳帝,到了今天,你連他長啥樣都不知道,他也是“微博樂評人”的頂流。他的作品,就是微博評論集?在我20多歲的時候,我覺得步前輩們的後塵,必須要通過正式出版的圖書,才能算是嚴肅的寫作者。我很開心我在30歲之前趕上了,能邀請馬芳等前輩給我寫推薦語,還被梁文道在《開卷八分鐘》推薦了。這是我一輩子最高光的時刻。(開卷八分鐘薦《原諒我一生不羈放縱愛自由》:借canto-pop描述港人身份認同)

成爲一個真正的寫作者,是我覺得評論者身份得以立足的標誌。我慶幸自己趕在這之前做到了,能讓瑪莎、阿信、怪獸記住我、認得我,也是因爲我的書寫。

我說慶幸的意思,是再到現在,“作品”的定義就變了。大家還需要這樣的寫作嗎?大家還認爲“樂評人”就必須要著書立說嗎?我不知道。

除了作品定義的改變,還有很多無奈的地方。比如,DK老師有跟我聊過,他想出一本週杰倫的作曲祕笈,但一定會涉及到周杰倫的版權——樂譜也是版權,但一涉及到版權,傑威爾就很難搞,這事兒就擱置下來了。可是,這事情,你做啊,我們都很想看對吧?系統地搞吧,不是嗎。但是,這事兒又不是這麼簡單。還是希望能留下些什麼東西。前陣子,郵差問我,看到我最近寫了兩篇,一篇萬青(《冀西南林路行》文本解密:萬青的新專輯到底講了些什麼?),一篇五條人(京圈搖滾霸凌、 邊境人、離岸民謠、廣美style:2021,萬字長文,再談五條人),我是不是又要重回本格派嚴肅寫作了?我說,難道在大家心目中,我就是這麼不嚴肅的人嗎??!!只是時代的錯!!逼得我沒辦法嚴肅罷了!!但,實際上,去你的,嚴肅不嚴肅根本不重要,好還是不好,才重要。一堆廢話。不納入我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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