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下午1点半左右,江苏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马杭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湖塘纺织城里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举报线索,民警赶到了湖塘纺织城B区某建材店门口。

此时,店门口已被打扫干净,但周边旮旯处燃放后的鞭炮碎屑仍清晰可见。原来,当天店老板张某买了一辆奥迪新车,店里5名老乡员工闻讯后自发买了爆竹过来燃放。张某虽然也知道不好燃放爆竹,但碍于情面,也就放任他们放了。按照他们老家风俗,几个人将鞭炮把汽车围成了圈进行燃放。

让张某尴尬又心疼的是,等放完鞭炮,他发现自己的新车上有多处被鞭炮炸出的伤痕,虽经抛光,右侧副驾驶座门上伤痕还是非常明显。

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和调阅监控,确定燃放人员朱某、陈某、孙某、高某和石某等5人,后经依法传唤,朱某等人交待了当天因庆贺老板张某购买了新轿车,燃放了2个1万响的鞭炮和8个烟花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对朱某等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在禁放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请市民积极提供线索,一旦发现非法储存、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可以向警方举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常州武进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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