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算得上农村最常用的出行工具,对于一些中老年人来说,在接送小孩和走亲访友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现在有些人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可以无证驾驶,就算喝点酒也没事。不过,日前聊城市东昌府区一村民就没那么“幸运”,看到自己因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而收到2000元罚单,顿时傻眼了。

来自聊城头条网推送的消息,2月13日下午3点28分左右,东昌府区村民刘某串完门后,驾驶电动四轮车回家,当来到凤凰工业园光岳路南首时,正好遇上节日在路口执勤的民警。因存在未取得相关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看到罚单后,刘某有点蒙了,没想到春节串门喝点酒后开这种没有车牌的电动小四轮,也会“享受”和轿车一样的待遇。但很多网友看到这张罚单后,都纷纷点赞,觉得这个处罚合情合理,甚至觉得罚得有点少,无证件驾驶也应罚款。

实际上,早在10多天前,聊城市的阳谷县交警部门就发布通告,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规定和标准,电动三轮车应属于机动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该类车辆必须取得准驾车型为D类的驾驶资质,否则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元以及可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由此,电动四轮车更不例外,无证且酒后驾驶被处罚2000元,算得上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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