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案例回顾

张军(化名)和王磊(化名)是大学同学,毕业多年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工作多年后他们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于是他们打算成立一家软件公司一起创业,双方各占50%的股份,刚开始创业初期,两个人一起解决公司存在的问题,随着公司规模扩大以及竞争市场激烈,企业面临着调整,在企业经营方面,两个人对于企业的发展思路以及处理问题的想法不一样,同样一件事情,张军执意改革,但是王磊比较保守,却反对改革,过于强调稳定,最后两个人矛盾激化,张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软件公司。

二、法律问题分析:

1、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吗?

依据《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通过这条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出张军拥有50%的股份,因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

2、当企业遇到什么条件下作为股东可以单独提出解散公司?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得出,股东提出解散公司必须同时具备4个法定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公司连续2年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第二个条件是董事会僵局,无法通过股东大会解决;第三个条件是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第四个条件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其实这4个条件总结下就是股东大会或者公司经营瘫痪,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3、作为合伙创业的兄弟,股份如何分配比较合理?

创业如同做生意,既然做生意在处理公司事情的时候,就不能过于看重兄弟情义,要按照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的制度做事,两个人一起创业的时候,如何避免因为处理公司问题不一样而产生矛盾呢?在前期公司成立的时候就要做好基础的工作,比如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对于股份千万不要每个人都一样,这样在做决策的时候,因为每个人股份一样,就会导致决策慢,效率低情况的发生。比如可以设置成这样张三30%,王五70%,这样股份多的人就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是否做,毕竟王五占股份比较多。依据企业的情况简化股东大会的决定程序,决定是否做不一定非要达到51%,可以把比例设置低一点。

4、对于反对公司改革的股东除了解散公司还能怎么办?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因为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一样,处理问题的解决思路不一样,因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时,企业必须面临改革,当企业在作出改革的时候,因为观点的不一致,导致企业下决策以及改革屡屡受阻,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在公司章程中设定强制收购和公司回购股份的条款,同时对于股份的价格也可以做出一定的规定,股份价格确定的方式也可以规定,对于反对改革的部分小股东,对于支持公司政策改革的大股东可以收购反对改革以及反对公司政策的人的股权,简单理解就是大股东可以收购小股东的股权。

三、法律总结

对于创业,特别是大学同学或者好兄弟之间的创业,在前期一定要把公司章程写的详细以及具有可执行性。避免意见不合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收购他人股权也很难进行,设置公司强制收购股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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