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黑龍江出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10條“禁令”

近日,黑龍江省住建廳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落實城鎮老舊住宅小區改造工作“十個嚴禁”要求的通知》,從項目申報、羣衆訴求受理、資金使用、項目招投標、設計變更、改造內容調整、工程質量等方面對各地提出了10條嚴禁措施。

一、嚴禁虛假申報項目

要求申請納入中央補助支持改造計劃時,嚴禁虛報改造項目數量、戶數、棟數、建築面積、建成時間等信息;嚴格按照計劃項目進行改造,嚴禁擅自更改計劃項目;堅決禁止項目重複申報改造。

二、嚴禁漠視羣衆訴求

要求堅持“居民自願,自下而上”的原則,充分發動居民參與,充分徵求居民改造意願。準確宣傳和執行相關政策措施,紮實細緻做好居民工作,贏得居民理解與支持;對於居民改造訴求、意見建議、信訪問題要及時逐一解決,防止把“民生工程”變成“民怨工程”。

三、嚴禁套取補助資金

要求各地深入細緻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嚴格按照項目實際改造內容和規模編制項目概算,嚴禁虛列投資規模,刻意增加改造內容,提高投資標準和額度;堅決防止“報多建少”“報大改小”套取改造補助資金問題發生。

四、嚴禁滯留挪用資金

要求嚴格執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相關資金管理規定,及時分解下達項目資金,加快資金支出力度,形成實物工作量,防止資金長期滯留;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嚴禁用於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無關的項目建設;要規範管理居民出資等資金,及時公開使用情況,向居民交出“明白賬”“放心賬”。

五、嚴禁串通投標行爲

要求各地嚴格改造項目招投標程序,針對項目特點,加強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設,嚴肅招投標工作紀律,保障招投標各方主體利益和招投標質量;要合理設置標段規模和投標企業參與條件,嚴格審查投標企業資格,防止借用資質投標問題發生;要嚴肅查處、嚴厲打擊串通投標行爲,營造公開、公正、擇優的招投標市場環境。

六、嚴禁違法分包轉包

不得隨意將一個小區的改造內容拆分成多個單項工程獨立招標;要嚴格審查參建企業資質、業績、管理能力和管理人員情況,加強日常監管,防止違法分包、轉包問題發生;對於違法分包轉包引起工程問題的,由中標方承擔全部責任;各地要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全過程諮詢等工程建設組織管理新模式;全過程諮詢單位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具有與工程規模及委託內容相適應的資質條件,並對諮詢成果質量終身負責。

七、嚴禁隨意變更設計

要優選設計企業,並對老舊小區各類設施現狀、房屋結構等進行深入調查摸底,充分聽取羣衆改造意願,結合項目實際優化設計,合理設置改造內容,科學編制工程造價;要堅持“一區一策”“一樓一策”,因地制宜,精準設計;要精準掌握現場情況,結合標準化節點設計,堅決杜絕“編設計、套模板”問題發生;要求設計單位技術團隊現場提供全過程跟蹤技術服務,防止設計方案頻繁變更,避免重複施工、反覆開挖。

八、嚴禁擅自調整內容

要堅持按照“先地下、後地上,先基本、後提升,先功能、後景觀”的要求,優先改造居民反映強烈、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內容;要紮實做好改造意願調查和改造方案意見徵集等羣衆工作,實現從“要我改”向“我要改”轉變;要嚴格執行改造內容現場公示制度,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要嚴格按照可研批覆和投資計劃確定的改造內容公示並確保全部改造,嚴禁擅自變更、縮減改造內容。

九、嚴禁降低質量標準

要求嚴格落實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質量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圖紙設計進行改造施工,並加強日常質量檢查、抽測、管控;嚴格工程竣工驗收標準,對於未按圖紙設計改造、施工質量缺陷等問題堅決返工;對於涉及供熱、供氣、供水、排水、電力等地下管線改造內容的,要通過覈查施工影像資料、工程監理日誌等方式,重點檢查是否全部按計劃實施,發現未按計劃實施改造的,應及時上報屬地政府處理,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移交;堅決遏制謊報項目開工、完工、監理程序形同虛設等問題;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確定質量保修期,確保改造成果。

十、嚴禁插手工程建設

要求各地加強幹部廉潔從政思想教育,樹立爲民服務情懷,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加強工程項目設計、審批、招標、建設、驗收等關鍵環節制度建設,堵塞制度漏洞,防範廉政風險。加強對幹部和項目建設監督檢查,防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破壞營商環境,侵害羣衆利益,損害黨和政府形象;要對違法違規和失職瀆職的人員,進行問責追責並依法依規處理。(總檯央視記者 李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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