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發佈通報:2020年11月23日14時34分許,位於增城區派潭鎮高灘村的廣州金葉子酒店有限公司二期項目中,發生一起施工邊坡坍塌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844.79萬元。企查查顯示,廣州碧桂園地產有限公司爲廣州金葉子酒店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佔股比例67.64%。大白財經觀察梳理發現,這已不是碧桂園第一次發生致人死亡事故。

官方通報:違章作業、管理混亂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在通報中表示,導致廣州金葉子酒店有限公司發生此次事故的原因有三:

第一是違規開挖,形成高陡邊坡。施工單位在山體開挖過程中未按照施工圖要求和專項方案採取從上至下分層分段的開挖順序進行,未採取削坡、放坡、支護等安全技術措施,違規作業,形成重大安全隱患。

第二是違章冒險作業,安全管理混亂。在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後,仍沒有對危險區域進行圍蔽、撤離人員、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致使人員無安全監護、安全警戒情況下進入高陡邊坡根部作業,導致人員坍塌被埋。

第三是現場盲目救援,加劇傷亡。坍塌發生後,現場人員無組織盲目救援,造成次生事故,加劇了人員傷亡。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在通報中對廣州金葉子酒店有限公司進行了批評,稱金葉子酒店作爲建設單位,其派駐項目工程部經理不正確履行職責,越位干預工程建設,在工作微信羣內強勢干預施工,致使監理單位作用發揮不明顯,對土石方開挖直接指揮,不聽取他人建議,爲項目整體施工有序進展帶來不利影響,教訓值得深刻汲取。

對事發項目承包人(實際負責人)馬某、執行經理任某樹、生產經理趙某昌,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備案項目經理沈某榮,廣州金葉子酒店有限公司派駐經理曾某傑等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增城區分局、增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12名幹部給予黨紀政務或其他問責處理;對廣州金葉子酒店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丁國民等8個單位(個人)給予行政處罰;建議對碧桂園集團副總裁宋某、事發項目安全主管馬某某、廣州金葉子酒店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鍾某瑜等7人,實施其他問責處理。

碧桂園安全事故頻發,多次被處罰

大白財經觀察梳理發現,碧桂園已不是第一次出現致人傷亡的安全事故,並多次被行政處罰。

據企查查顯示,2018年4月及2020年4月,廣東佛山市順德區碧桂園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兩次因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證件擅自施工,被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行政處罰。

2018年7月,蘭州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安全事故致人傷亡,被蘭州市城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蘭州市城關區安監局各罰款20萬元。

2018年7月,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發佈消息,金安區碧桂園·城市之光建築工地發生一處圍牆和活動板房坍塌,導致16人送醫,其中搶救無效死亡6人、1人傷情危急、2人傷勢較重。

據廣東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安監分局官網通報:2018年2月16日23時50分許,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碧桂園假日半島小區內的垃圾清運收集點發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過火面積約200平方米,造成9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1200萬元。

仲愷高新區安監分局指出,碧桂園物業清遠分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是導致上述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通報表示,該公司疏於管理,導致事故垃圾清運收集點分揀垃圾並儲存、搭建閣樓並住人的違規行爲長期存在,違反了《安全生產法》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的規定和《消防法》有關火災預防的規定;且碧桂園物業清遠分公司存在“客大欺店”現象,對當地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管有牴觸心理,有“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的行爲。

2020年7月,安徽六安碧桂園和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特別對外來大型機械車輛進入工地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對室外附屬工程中零星小工程的安全施工重視不到位等原因,被金安區應急管理局行政處罰。

撰文/張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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