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當地時間3月24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佈最新公告稱,已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HFCAA)最終修正案,並徵求公衆意見。

該法案要求,如果外國公司連續三年未能通過美國公衆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將被禁止在美國任何交易所上市。

雖然據稱,該法案適用於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但其中多個條款明顯針對中國赴美上市公司和已在美上市的中概股。

專業人士指出,法案將對中國企業赴美上市造成障礙。但市場也預期,這會加速中概股企業退市和赴港二次上市。

SEC落錘《外國公司問責法案》

據瞭解,美國上市公司聘用的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向PCAOB註冊並接受其審查。公開資料顯示,PCAOB是會計行業的自律性組織,它由PCAOB不同會員事務所的會計師組成,這些會計師要爲PCAOB中的其他會員事務所進行年檢。該機構接受SEC的監管。

由於受到跨境監管的限制,PCAOB難以審查部分美國上市公司聘用的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底稿。

爲確保在對所有赴美上市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審查上一視同仁,PCAOB從2005年起,對境外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查,審查方式主要分爲單獨審查(經與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監管機構協商一致後由PCAOB自行審查)或聯合審查(簽署雙邊協議後由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監管機構進行審查,PCAOB對審查結果進行認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PCAOB已對51個國家或地區的外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審查。但全球範圍內,仍有四個司法轄區的會計機構PCAOB無法直接審查,即中國內地和香港、法國和比利時。爲進一步完善PCAOB全面監督檢查的範圍,《外國公司問責法》應運而生。

而SEC 3月24日的舉措,是該法案實施前的最後步驟。

美國國會網站顯示,《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的立法程序始於2019年3月28日。當日,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約翰·肯尼迪正式提出該法案。

草案的最初版本顯示,該法案要求某些證券發行人確定其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具體來說,如果PCAOB因發行人聘請了不受委員會審查的外國公衆會計師事務所導致無法審覈特定報告,發行人必須作出相關證明。此外,如果PCAOB連續三年無法審查發行人的公共會計師事務所,則將禁止發行人的證券在美國的交易所交易。

2020年5月20日,美國參議院銀行、住房和城市事務委員會一致同意將草案交付全體參議員表決,同日,參議院全體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

據悉,該版本與最初的草案相比有所修改,即如果PCAOB連續三年無法審查發行人的公共會計師事務所,則發行人的證券不僅不能在美國的交易所交易,還將禁止在其他渠道交易。

法案還規定,使用上述公衆會計師事務所準備審計報告的外國證券發行人必須在每個非審覈年度對以下內容進行披露:發行人註冊成立地的政府實體所擁有的公司股份佔比,以及這些政府實體是否具有控制性財務利益。

2020年12月2日,美國衆議院口頭表決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法案內容沒有實質性或重大改動。同年12月18日,該法案由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簽署後生效。

中概股或轉移陣地

儘管美國對外宣稱,《外國公司問責法案》適用於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外國企業,但目前在不接受PCAOB檢查審計底稿的外國上市企業中,中國內地和香港的企業佔了近90%。

去年12月,美國國會衆議院表決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時,新華社就曾發文稱,雖然該法案稱適用於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但美國媒體和市場分析人士普遍認爲其主要針對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

據美國媒體The National Law Review報道,該法案是特朗普政府通過的一系列針對中美金融投資聯繫舉措中的一個。此前,特朗普還頒佈了一項行政命令禁止美國的個人或企業投資中國的軍工企業。

路透社認爲,SEC此番通過特朗普時代的法案,目的是將所謂連續三年不符合美國審計標準的中國公司從美國證券交易市場移除。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洪一帆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該法案是對美國當局監督權的強化,雖然從條文上看,所有外國企業都是該法案的規制對象,但是要求公示公司的董監高中是否有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國政府團體控制其股權的比例等的規定,顯然具有明顯的國家針對性。這給我國企業赴美上市的道路上鋪設了障礙。

“中概股企業將根據《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的要求披露更多的內容,審計機構爲應對監管壓力,可能從嚴審計,嚴格的監管對企業活動以及信息披露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企業必須花費更多成本滿足該法案要求,中概股公司在美髮展將面臨重大挑戰。”洪一帆表示。

美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晨昊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如果最終不得不在美國退市,一些已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可能會考慮私有化,轉而在較爲友好的司法管轄區(如中國香港和上海)重新上市。

事實上,自《外國公司問責法案》於2020年在美國國會通過後,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已開始陸續轉戰香港。截至3月24日,已有12家中概股成功在香港二次上市。中信證券早前發佈的“2021年資本市場十大展望報告”更是預測,未來3年,香港市場將迎來40家左右中概股龍頭的集中迴歸。

敦促美停止將證券管理政治化

針對美方舉措,中方多次敦促美方停止將證券管理政治化。

去年12月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對美國國會衆議院表決通過法案一事表態稱,在資本市場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有關各方開誠佈公地就加強跨境監管合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議題加強對話和合作纔是解決問題的正道。我們堅決反對將證券監管政治化的做法。我們希望美方能夠爲外國企業在美國的投資經營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環境,而不是想方設法設置種種障礙。

今年3月25日,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在回應《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一事時,再次表示堅決反對。

華春瑩表示,美方此前頒佈含有明顯歧視中國企業條款的所謂“外國公司問責法”,完全是對中國在美上市企業的無理政治打壓,嚴重扭曲美國自己一向標榜的市場經濟基本準則,也剝奪了美國投資者和美國公衆分享中國企業發展紅利的機會,到頭來只會損害美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地位,損害美國自身的利益。我們敦促美方停止將證券管理政治化、停止針對中國企業的歧視性做法,爲包括中國企業在內的各國企業在美國上市提供公平公正和非歧視的營商環境。

事實上,去年8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就美國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發佈《關於保護美國投資者防範中國公司重大風險的報告》事宜答記者問時,也說明,中方從未禁止或阻止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向境外監管機構提供審計工作底稿,中國證券監管機構迄今已向美國政權監管機構提供了多家在美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底稿。

記者 袁源 實習生 井立琛

編輯 程慧

責任編輯 孫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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