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螞蟻搬家、公車“油耗子”十年貪污近200萬,一機關編外人員獲刑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方暢,男,漢族,1984年8月出生,大專文化,羣衆,原是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編外人員(勞務派遣)。2020年11月,臨海市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方暢有期徒刑4年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2007年8月,方暢由第三方公司派遣到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從事內勤崗位。兩年後,他開始具體負責公務用車油卡管理、車輛保險等工作。

“先生,您需要購買加油充值卡嗎?”2010年9月,方暢到中石化臨海支公司去辦理充值、分配業務時,工作人員說起購買加油充值卡有積分贈送,並且積分可以用於加油消費。聽者有心,方暢從此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偷油”作案。

起初,他只購買了少量的充值卡,將發票混在其他加油卡發票中拿去報銷。“萬一被發現了我就實話實說,把錢退回給單位。”懷着這樣的小心思,方暢將報銷憑證送了上去。

誰知第一次簽字報銷出乎意料的“順利”,誰都沒有發現他做的“小手腳”。方暢膽子越來越大,除了用公款購買加油卡,還使用自己保管的油卡、積分爲個人車輛“揩油”。

“我們起初收到的問題線索是審計和巡察過程中,發現方暢存在私車公養5萬元的違規行爲,但隨着調查的深入,結果令我們大喫一驚。”調查人員說。

在通過調取相關加油充值記錄、充值卡去向單、油卡購買情況統計表等材料後,調查人員發現,方暢經辦的油卡報銷記錄“內有乾坤”。

經過深挖排查,涉案金額從最初的5萬元暴增至170多萬元之巨。2010年9月至2020年2月,方暢利用辦理油卡充值、分配等職務便利,私自購買加油充值卡累計104筆共169.9萬元,並將其中168.9萬元加油充值卡對外出售,所得皆用於其個人揮霍和家庭開支。除此以外,他還私自用公務油卡餘額和卡內積分爲私人車輛加油,消費合計9.2萬餘元。

“因爲工資低,平時和朋友出去喫飯喝酒玩樂開銷大,也覺得同事看不起自己,就有了想辦法撈點錢的心思,這樣花起錢來也爽快。”方暢多次“偷油”無人知曉,他越來越肆無忌憚,經常每月“撈”一到三萬元的充值卡。

“他開高檔車,我們都以爲他家庭條件很好,問他錢哪裏來的,他就說自己有酒店、餐飲投資。”和方暢相識的人說,他平時看起來很老實,沒想到他竟然是用公家的錢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其實我知道遲早會東窗事發,但是錢拿得太容易了,就控制不了自己了。”從僥倖的試探到最後的麻痹,開豪車、買房產,貪圖享樂……方暢一步步走進深淵。

據工作人員介紹,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公務用車加油卡報銷由經辦人填寫付款憑據,需要經過管理線、財務線領導的“兩道鎖”,以及車保中心負責人、分管車保中心領導、分管財務領導、單位主要領導等“六雙眼”逐級審批。

看似嚴謹的審批流程爲什麼沒有發現報銷票據中夾雜着不符合規定發票的問題?

“我們曾懷疑過可能涉嫌團伙作案。”調查人員說,方暢作爲一名編外聘用的合同工,連續多年多次採取這種容易發現的作案手法購買加油充值卡,並用單位公款報銷且數額巨大,很可能有其他人蔘與其中。

但經過反覆排查,沒有發現其他涉案人員。多年來,單位對方暢偷樑換柱將加油充值卡用單位公款進行報銷一無所知,在審計查出方暢私車公養後,也沒有開展自查。

方暢作爲一名編外聘用人員,作案手段低劣、涉案金額巨大,竟然長達十年之久未被發現,除了個人法律意識淡薄、理想信念缺失、道德底線淪喪的原因之外,歸根到底是制度執行不嚴,日常監督嚴重缺位。2020年10月,臨海市紀委市監委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員黨紀政務處分。2020年11月,機關事務中心黨組書記程某某、黨組成員王某某被免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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