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凭证可以借给他人使用吗?市民拿着别人的医保卡,能开药吗?把用医保开的药拿来卖钱,可行吗?这些问题在即将于5月1号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统统给出了答案。

据北京市医疗保障执法总队总队长康敬然介绍,原来的社会保险法里面对于一些违法的情节和违法责任描写的比较笼统,尤其是对违法情节,普通老百姓对它的认识度不高。那么新的条例出来之后,对于老百姓个人一些违法行为描述的非常明确 。

那么,参保人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呢?首先,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第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骗取医保基金的;第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并接受返现、实物或者获得非法利益的。

打个比方,把社保卡借给家里人用了,现在的条例实施以后,会受到2到5倍的罚款。新的条例对于参保人这块明确了暂停其实时结算3到12个月。

北京市医保局始终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任务,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基金监管工作并取得实效。通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至今共对4527家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支出进行了拒付或追回,共拒付、追退回、核减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5.79亿元。通过与市公安局建立协作机制,先后破获欺诈骗保案件17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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