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國開行:加大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 

生態環境部和國家開發銀行近日發佈的《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推進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發揮部行合作優勢,共同加大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培育環保產業新增長點。

《通知》提出,以貫徹落實“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生態環保專項規劃等爲重點,以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爲基礎,加快推動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海灣綜合治理、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新污染物治理、重金屬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農村環境整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履行生態環境領域國際公約等重大項目,以及綠色產業促進、生態環境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等工作。

針對金融資金支持特點,《通知》要求,在中央項目庫中補充建立金融支持生態環保項目儲備庫,加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綜合利用、區域環境協同治理等重大項目,以及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生態補償、“無廢城市”建設等試點項目的儲備與支持。

按照《通知》規定,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對中央項目庫中符合放貸條件的項目和生態環境部門推薦的其他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優先開展盡職調查、優先進行審查審批、優先安排貸款投放、優先給予優惠利率、優先給予延長貸款期限等優惠信貸政策支持。中央項目庫項目可視同國家開發銀行重大(重點)項目管理,享受相關政策。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積極探索創新適用於生態環保項目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環保產業發展。

《通知》還提出,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建立協調工作機制,按照“部對行、省對分”原則,建立聯絡制度,加強溝通、密切合作,及時共享生態環保信貸項目信息及調度情況。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了解掌握開發性金融信貸要求,協助有融資需求且符合條件的項目用好開發性金融政策。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精準施策、市場化和風險可控原則,發揮開發性金融中長期資金優勢,統籌考慮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按照相關信貸政策,在資源配置上給予傾斜,加大支持力度。

據悉,生態環境部的主要思路是協同推進減污降碳,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爲核心,圍繞“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同時,生態環境部正在抓緊研究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頂層設計。

此外,中央財政預算今年也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安排了536億元資金: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安排275億元,重點支持北方冬季清潔取暖和打贏藍天保衛戰;水污染防治資金安排217億元,主要用於長江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44億元,支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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