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糾紛,當事人一般會選擇去法院立案打官司。而如今,足不出社區,當事人就能解決法律關係簡單的民事糾紛。今天上午,普陀法院的法官來到當事人所在社區進行司法確認、調解糾紛。 記者親眼見證,一起民事糾紛從立案到解決只用了一個多小時。

上午9點半,普陀法院巡回法庭來到某居委會警務室,社區法官、特邀調解員、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先就一起交通事故糾紛進行訴前調解。原告小劉駕駛電瓶車被駕駛三輪車的老陳撞倒。小劉前往普陀法院訴訟,要求陳某賠償相應損失。由於該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係簡單,普陀法院收案後,將案件推送至桃浦鎮社區法官工作室開展訴前調解。調解中,雙方對案件事實認定並無異議,主要爭議點在賠償金額方面。

經過社區法官、特邀調解員的耐心調解,雙方最終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被告陳某答應分期付款,共計賠償1000元。

同時,雙方當事人希望法院可以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立案庭唐寅法官當即網上立案,並進行了"司法確認",裁定協議合法有效。像這樣的小案子,如果走速裁程序最快也要1-2個月,而如今只用了一個多小時就案結事了了。

據瞭解,普陀法院正着力打造"家門口訴訟服務"新模式,像物業糾紛、鄰里糾紛以及家事糾紛等,老百姓都可以向社區法官聯絡點、非訟爭議中心反映,也可以在網上進行立案申請,獲得更便捷的法律服務。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李姬芸 吳依娜 趙禕韞 實習編輯: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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