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繳納本月養老保險,請了解這些相關事宜

來源:北京稅務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服務的通告

爲方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辦理繳費、信息查詢等業務,自2021年4月起,進一步拓寬繳費渠道,在原有銀行代扣繳費方式基礎上推出銀行櫃檯、銀行APP和網上等繳費方式。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了參保登記,需要繳納當年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以及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特殊繳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覈通過的參保人。

二、繳費標準

每年3月31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社會公佈當年繳費標準。參保人在最低繳費標準和最高繳費標準之間合理選擇繳費金額。

三、繳費方式

(一)銀行代扣繳費方式

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5日、12月的7日,稅務部門委託銀行進行扣款,參保人在扣款前保證賬戶餘額充足。如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順延1至2個工作日扣款,具體日期不再另行通知。

(二)銀行繳費方式

1.銀行櫃檯繳費

稅務部門聯合北京農商銀行、郵儲銀行、北京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開通銀行櫃檯繳費業務。參保人需攜帶參保登記時使用的身份證件(代繳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及參保人蔘保登記時使用的身份證件)於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14日、12月的1日-10日(工作日15點前),前往上述任一銀行網點櫃檯辦理繳費業務。12月的銀行代扣日不能辦理櫃檯繳費。

2.銀行APP繳費

稅務部門聯合北京農商銀行開通銀行APP繳費業務。參保人可登錄銀行APP辦理繳費業務,業務辦理時間與銀行櫃檯繳費時間一致。

(三)網上繳費方式

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14日、12月的1日-10日(工作日15點前),參保人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電子稅務局(,以下簡稱“網上繳費方式”)通過“我要辦稅-社保”辦理繳費業務。12月的銀行代扣日不能辦理網上繳費。

四、繳費辦理

1.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參保登記的參保人,在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署的《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中填寫的代扣代繳賬號信息及繳費信息依然有效,可由銀行定期自動完成扣款繳費,也可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完成繳費;如需修改繳費金額,可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修改。

2.享受補貼補助或需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特殊繳費的參保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現行方式覈定並及時將應繳費額傳遞給稅務部門,參保人無需再向稅務部門提出申請,其中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參保登記的參保人原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預留的扣款賬號依然有效,可由銀行定期自動完成扣款繳費,也可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完成繳費。

3.2021年及以後新辦參保登記的參保人,可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選擇繳費金額並完成繳費。

4.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參保登記的參保人因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國籍、戶籍所在區、代扣代繳賬號信息發生變更的,以及參保人(不含享受補助補貼人員)未簽訂協議書的,或參保人簽訂了協議書但已失效的,可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選擇繳費金額並完成繳費。

五、其他事項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每月月底交互數據,參保人當月25日前辦理參保登記、信息變更、特殊繳費申請,次月生效。

2.參保人在12月份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辦理繳費,儘可能在7日前完成繳費,如確需在7日-10日辦理的,須避開銀行代扣日。

3.參保登記、權益記錄、待遇發放等業務仍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辦理,繳費人在辦理上述業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社會保險諮詢熱線12333;在辦理繳費業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稅務諮詢熱線12366。繳費人在使用電子稅務局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技術諮詢服務熱線4007112366。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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