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教師隊伍的師德師風建設一直以來都是教育部重點關注的工作,也已經常態化,各類條例、準則、劃定等也逐步完善,好比出臺的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高校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等,但我國各類教師羣體龐大,難免有“害羣之馬”存在。

教育部每隔幾個月都會宣佈一次“違背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的典型案例”,之所以成爲“典型案例”,是因爲這些教師違規現象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多個地區都陸續發生,被家長學生所詬病及舉報,教育部也但願通過每一次通報,讓學校和教師們能夠引以爲戒;就在今天,教育部又公然曝光了新一輪8起違規典型案例。

第一個:教師肖某在課堂上歧視、欺侮學生,被撤銷教師資格,5年內不能取得教師資格。這個事情不禁讓我想起,此前一些幼兒園和小學,給學生安排了家庭作業,就是畫下家裏汽車的標誌上交給老師,老師再利用這個對學生進行區別對待。

第二個:教師劉某開辦校外培訓班,誘導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終極被警告處分並取消兩年評優資格。這個校外有償補課的現象以前有,現在也有,而且籠蓋地區還蠻廣泛,只不過更加隱蔽了;無論家長是爲了孩子成績也好,順從老師也罷,多數都選擇了默不吭聲,很少有舉報到教育部門的。

第三個:教師趙某某體罰學生,被嚴峻警告並調離教師崗位。在八九十年代,老師“體罰”學生,好像泛博家長反而贊同老師的做法,能夠管得住學生,古語有云“嚴師出高徒”;如今小學生們個個都是獨生子女,家庭前提優勝,都是家長們捧在手心的法寶,老師們的體罰很輕易觸動家長們敏感的神經。

第四個:教師吳某教學方式不當,被全縣通報批評;這種現象生活中會有,但被舉報上去的可能性比較少見,估計是老師在教育學生們,性急口快,爆了粗口;從爲人師表角度來看,這確實不應該。

第五個:幼兒教師潘某某傷害幼兒,被兩名家長毆打;終極潘某某被撤銷教師資格,2名家長也被拘留5日,三敗俱傷。現實中,網絡上也常常冒出幼兒在幼兒園被幼師體罰乃至傷害的事件,但幼兒年紀太小,即使受到傷害也不敢告訴家長,所以一旦幼兒被幼師傷害,家長們都會極爲憤怒,甚至做出過激行爲。

第六個:研究生導師張某要求所帶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無關的事情,終極被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撤銷教師資格;針對碩導而言,這個處罰非常嚴肅,究竟能到碩導這個級別,實力和命運運限都不可缺少;當然,將研究生當“免費苦力”的現象仍是比較普遍的,只不過沒有此次事件中這麼過分。

第七個和第八個都是屬於個人作風品德題目,給師生造成影響極大,破壞社會風氣。這些“害羣之馬”要及時清除中教師隊伍,還教師一個良好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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