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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橘 编辑|燕子

01

2019年11月,苏打绿的主唱吴青峰,被曾经相伴14年的经纪人兼“恩师慈父”的林𬀩哲,以违反《著作权法》告上法庭,引起热议。

而被告违反著作权的歌曲,都是苏打绿团队原创的,也就是说,吴青峰是原创团队的一员。

2021年3月30日,案件开庭,吴青峰泪洒法庭,在接受采访时哽咽地说:

“到现在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一直一来这么相信的一位老师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律师回忆2018年吴青峰与解约时,林𬀩哲表示“要断得干干净净”,而吴青峰则说:“不能合作,还能当家人。”

一个决绝冷漠,另一个却仍念旧情。

事发后,林𬀩哲一直没有露面,而吴青峰还沉浸在对过往的回忆中……

“我就一直记得,林先生告诉我,我们要好聚好散,妥善处理。”

“他甚至说,他希望我们可以树立典范,告诉大家,不是所有艺人跟经纪公司结束都非得撕破脸……”

“所以到现在,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一直以来这么盲目相信的一位老师,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这实在不能怪吴青峰识人不清,太过念旧。

早在1998年,林𬀩哲就签下了当时毫无名气的吴青峰,认可他的才能,扶持他一步步出现在大众视野,当上苏打绿的主唱。

而吴青峰也时刻记着这份恩情,与“恩师伯乐”林𬀩哲签下了合约,一直到2014年,吴青峰创作所有的歌曲版权都归林𬀩哲所有。

如果想终止合约,必须在合约到期前三个月提出书面反对,否则版权自动延期。

这份合约在苏打绿团队原创歌曲广受大家认可的几年间,为林𬀩哲带来了高额的利润。

而合约一直到苏打绿“沉寂”,吴青峰“单飞”,也没有有效解除。

直到2019年,吴青峰因《起风了》等歌曲广受关注,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往日的“恩师”没有一丝征兆地直接将他告上了法庭。

这起案件,对吴青峰的事业和心理,无疑都犹如晴天霹雳。

他不敢相信,最深的伤害,来自他最信任的“恩师慈父”。

对陌生人的算计,我们会提起十二分的防备,而对亲近的人,我们永远想给他们十二分的信任。

这也就不难理解,如果亲近之人对我们产生嫉妒,怨恨,其程度和伤害远远将超过陌生人的算计。

02

每年高考结束都总有这样的新闻:

某学生高考失利,于是对顺利考中理想学校的好友心怀嫉妒,篡改其高考志愿。

即使改了朋友的高考志愿也不能对自己有一分一毫的好处。

如果成功,朋友可能会留下一生的遗憾,自己又于心何安?

如果事情暴露,那么必将招致昔日好友反目,自己声名狼藉,面对法律问责,自己又将如何自处?

百害无一利,但这样害人害己的事情,还是年年发生……

嫉妒的力量如此强大,如此可怕。

甚至我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大一入校,我便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地参与团日活动,希望能在毕业前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但是一直到大二,连入选积极分子的消息都没有。

积极分子名额并不少,我心有疑惑,于是问了班级的辅导员入党情况。

得到的回答让我气的一晚没睡——

我在大一就已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本应该参与一些积极分子的党会,向着预备党员一步步迈进。

但是班级群里发的入选名单里,没有我。

后来的活动,我都因为不知道消息而缺席,被视为自动放弃。

当时整个班上积极分子不过四五人,在我询问辅导员时,他立即调出了名单,其中有我,说明统计名单没有问题;而我没有参与活动肯定也会被询问原因……

我为什么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被“视为放弃”呢?

唯一的可能,就是当时的团支书在通知入选名单时删掉了我的名字,在我缺席活动时告诉负责人,我选择放弃资格。

我简直无法理解,愤而与她对峙。

她轻飘飘地一句:“我当时确实没有看到你的名字呐,可能是漏掉了吧。”

气愤,委屈,不解。

我不明白,我和她一向关系不错,大学才认识,说不上多么亲密无间,但是从未发生过大的矛盾。

可能是因为她没有入选,可能是因为那次不经意的得罪,更可能的是,我在某些连我自己也不清楚的地方,引起了她的嫉妒……


03

普遍存在的嫉妒,是对他人某方面超过自己,而产生的不甘。

向好的方向发展,嫉妒可能化为动力;

但向坏的一面变质,就会成为扭曲的恨意,即使损害自己的某些利益也要拉别人下深渊。

每个人都可能希望别人过得不好,尤其是,熟悉的人过得没有自己好。

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会通过自我安慰疏导情绪,但是这种嫉妒一旦爆发恶化,很难想象曾经亲密无间的朋友甚至亲人,对我们能有多么深的恶意。

林𬀩哲曾与吴青峰亦师亦友,相伴十载,吴青峰称自己视其为父。

吴青峰多年努力,终于一步步走到了事业的高峰;林𬀩哲默默无闻,却手握歌曲版权,在“一个电话都没打,完全不沟通”的情况下,把吴青峰告上了法庭。

为钱,为名,为利,不止如此,还想让吴青峰坠入深渊。

人言常道:“害人之心不可有”,其实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树立自己的“防人之心”。

无论是对多么亲近的朋友,我们都要树立自己的安全防线,尤其是利益之下,不要考验人性。

对任何人,包括朋友和亲人,涉及借钱,合伙做生意等金钱利益相关的事务,一切按法律的规定程序走。

这或许一时会让我们感到关系有些生疏,但至少能为日后规避一些反目成仇,双方对簿公堂的可能。

私人的信息,网银,报考网站密码,只能我们自己知道。

不要让亲近的人代替自己去办非常重要的事,把重要的选择,握在自己手里。

如果吴青峰当时按照法定程序结束版权授予,两人可能不必反目成仇,能安安稳稳地做陌生人。

如果高考之后大家都按照指示修改密码保护自己的账户,朋友是不是也没有这个机会,因为一时冲动做出后悔终身的决定呢?

当然不是说被人伤害是我们没有防范意识的错,无论何种情况,何种诱惑,都不该伤害他人。

但是与其期待“交情”能使他人抵住诱惑,放下嫉妒,积极地保护自己,不是更主动,对自身更有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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