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不開車!這是駕駛人和準駕駛人(駕考學員)都要嚴格遵守的交通安全法規,但這名駕考學員卻在醉酒後仍然參加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這波操作“太牛了”!

4月20日下午,柳州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心科目三考場內,考生劉某繞車巡視一圈後上車模擬夜間行駛,在開啓燈光操作時,車上安全員聞到其身上散發出濃濃的酒味,懷疑他涉嫌酒後駕車,於是安全員立即叫停考試,並與車管所監考民警彙報情況。

民警和考場工作人員立即帶上酒精測試儀前往考試現場,對考生劉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顯示,該考生體內酒精含量爲100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民警告知了考生酒後駕駛的危害性及帶來的嚴重後果,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按照相關規定,民警直接評判該考生成績不合格,並通報其所在駕校和駕培上級管理機構運管部門。

柳州交警對酒後參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的行爲,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從源頭杜絕酒駕的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爲,全力營造安全、和諧、平穩的道路交通環境。

柳州交警提醒!!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對於作爲準駕駛人的駕考學員來說,更應該將法律法規放在第一位,自覺杜絕酒後駕駛。如已經預約了駕駛人考試,請提前好好休息,切勿飲酒,以免耽誤考試。

(原標題:《“最牛”學員!喝醉後參加科目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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