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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若昀正式起訴父親張健# 

據@法人雜誌 報道,演員張若昀已於日前向浙江省海鹽縣法院正式起訴父親張健及浙江南北湖夢都影業有限公司,該委託合同糾紛案件也於4月21日開庭。

張若昀與父親張健導演對簿公堂緣起“張若昀1.44億違約金”。

2016年12月,華策影視與夢都影業及其核心藝人簽署了《合作協議》,約定了四部影視劇項目,酬金總額共計20,000萬元。其後,華策向夢都影業支付了協議項下15,000萬元款項,並向夢都影業及其核心藝人提供了多個影視劇項目,均被拒絕。2017年8月,夢都影業先後分兩次共返還了2,100萬元,剩餘款項在多次溝通後仍未返還。

2019年6月,華策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出衝裁申請,要求解除與夢都影業等簽署的《合作協議》,要求夢都影業等返還1.44億元酬金以及違約金,同時要求相關責任人員就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同年9月,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424財保9號《民事裁定書》,凍結了夢都影業及連帶責任人的銀行存款1.5億餘元,並查封了相關責任人名下房產作爲保全措施。

在此前的一份民事裁定書“(2018)浙01民特88號民事裁定書”中曾明確指出“申請人夢都公司申請稱:夢都公司和華策公司以及張健共同簽署了《合作協議》,約定演員張若昀參演華策公司四部電視劇事項”,可以確定《合作協議》中提及的核心藝人即爲張若昀。

當時張若昀就曾發微博說,“沒簽過約,未曾收錢。”他曾兩次向法院申請確認杭州仲裁委對自己無管轄權,原因爲《合作協議》中其簽名系僞造,但兩次申請均被法院駁回。而張若昀父親張健稱,《合作協議》中關於張若昀的演出費用等事宜,爲張若昀通過微信授權他及夢都公司去洽談、確定和簽署的;張若昀確未在涉案合作協議上親筆簽名,而是加蓋了張若昀的簽名章,協議存在瑕疵。

張若昀曾發微博說,“沒簽過約,未曾收錢。

去年,在傳出張若昀深陷億元級別財務糾紛案時,就曾有所謂的知情人士爆料稱,“這件事情並非是張若昀本人的問題,而是他的父親張健陷入了債務糾紛,而張健本身並沒有能力償還這筆債務,所以想要委託自己的兒子幫忙,但是張若昀並不想幫助父親,甚至是不想與父親有任何的往來。”

張健與張若昀父子

據悉,張若昀很小的時候父母離異,他是爺爺奶奶撫養長大的。張健是圈內著名導演、製片人,張若昀曾出演過張健導演的電視劇《雪豹》。最近一次合作是2017年拍電視劇《霍去病》,但該劇至今未能播出。

2019年,張若昀和唐藝昕舉辦婚禮,其父張健並未出現在婚禮現場。

本期編輯 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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