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官方回应:严查! 

在郑爽被曝出77天片酬1.6亿,涉嫌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后,官方介入调查。

涉嫌“阴阳合同”、偷逃税,

郑爽被调查

据央视新闻刚刚消息,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日薪208万?

还被举报阴阳合同、偷税漏税

4月26日,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其个人微博上爆料自己要检举郑爽一家偷税漏税的行为,并放出语音文字、视频称,在2018年至2019年,郑爽在拍戏时,嫌片酬1.5亿太低,要求涨到1.8亿,最后敲定为1.6亿。按照77天工作时间来算,郑爽单日片酬高达208万。此外,郑爽妈妈还觉得因为限薪令,行业不好干,打算和张恒一起研究阴阳合同……最后,这部戏与郑爽签订了一份4800万元的“阳合同”,然后伴随一份对上海晶焰沙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微博末尾,还特别@国家税务总局。

据了解,张恒爆料视频中提到的戏为《只问今生恋沧溟》(原《倩女幽魂》),由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出品,钟澍佳执导,郑爽、侯明昊、陈紫函、李川等领衔主演。

天眼查App显示,世纪伙伴是一家影视娱乐制作公司,以电影、电视剧出品制作为主体,业务涵盖影视策划投资制作、栏目及舞台剧策划制作、娱乐营销、广告运营、艺人经纪及新媒体等多元化产业模块。此前,世纪伙伴是北京文化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4月底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

据北京证监局对北京文化的警示函显示,《倩女幽魂》项目涉及违规确认收入。2018年,世纪伙伴将《倩女幽魂》60%份额收益权,以3.8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雅格特国际,并以此确认收入;2020年,雅格特法人确认相关权利义务未移交,仍由世纪伙伴实际实施,即《倩女幽魂》的权益未实质转移给雅格特。

郑爽因代孕弃养已被广电封杀

今年1月,郑爽被曝出赴美代孕并意图弃养,引爆舆论。

1月20日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重点刊物《广电时评》在公众号上刊发文章,评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一事,称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有违社会主义公德。这样的演员,私德有亏,其本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上的社会公德示范作用不会积极正面。“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一如既往,坚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荧屏声频。”

官方屡次出手整治明星“天价片酬”

日薪208万,郑爽被曝光的天价片酬令网友咋舌。事实上,官方曾屡次出手整治这一行业乱象。

2017年,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一部成本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拿走2亿元片酬。”相关数据显示,部分国内演员的片酬甚至已达到影视剧全部成本的50%到80%。

针对这一乱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社部等五部委在2017年9月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指出,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

事实上,官方表态要遏制明星的天价片酬并不是第一次。2016年,广电总局要求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订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并提出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在电视剧宣传工作中不得对明星进行过度炒作。

2018年,在范冰冰被罚款8亿后,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曾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同年1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70%。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

部分综合自央视新闻、央视财经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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