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已於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爲深入貫徹落實《反食品浪費法》

《揚州市餐飲厲行節約實施指南》地方標準

以及公筷公勺行動要求

近日

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明辦

在全國率先出臺

《餐飲厲行節約示範建設指導意見》

(後文簡稱《指導意見》)

年底前在全市餐飲服務單位和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聯合選樹100家反對浪費暨“公筷行動”示範店(食堂),切實把節約糧食、文明用餐的要求落到實處。

《指導意見》明確

按照基本要求、生產環節、消費環節、其他環節、特色管理5個方面,共設定35個評定項目

重點要求建立健全食品採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店堂(食堂)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並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提升餐飲供給質量,按照標準規範製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大份菜” “中份菜” “小份菜”等不同規格選擇,根據消費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務。

同時

《指導意見》

明確了創建程序步驟

按照成熟一批評選一批的原則,依據《揚州市“餐飲厲行節約示範單位”建設標準及考評細則》(滿分100分,另設特色工作10分加分項)的標準對供餐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得分在90分以上的餐飲單位(食堂)可評爲“揚州市餐飲厲行節約示範單位”稱號,稱號有效期爲三年,每年進行一次複查,實行動態管理。

《指導意見》強調

揚州市市場監管局與揚州市文明辦將把“餐飲厲行節約示範單位”評選活動作爲一項常規性工作,抓長抓常,抓細抓實。對獲評的餐飲單位(食堂),每年進行驗收復查,對其中食品安全管理、餐飲服務質量和消費者滿意度下降的撤銷命名、予以摘牌。

來源 | 揚州廣電“揚帆”手機頻道

編輯 | 羅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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