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案件 ,违法行为人蒲某某被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19年5月10日11时30分许,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山中队民警在日常路检路查中,在岗青公路112公里处对一名驾驶重型普通货车男子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只出示了行驶证,称未携带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大队继续进行调查。经询问查证,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蒲某某曾于2019年2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5月10日,驾驶员蒲某某驾车沿岗青公路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法给予蒲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蒲某某被送至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