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江家住广西,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外出打工,只留下小江在家照顾年迈的奶奶和年幼的妹妹。生活的重担促使小江早早成熟起来,承担起身为家中长子的责任,努力为父母减轻家里的负担。

图说:检察官对小江(右)进行训诫。长宁检察院供图

2020年末,小江看到周围有人买卖银行卡赚钱后就动起了小心思,将他自己办理使用的一张银行卡卖给了一个同乡。然而,用卖卡得来的钱和奶奶、妹妹开心过节的小江,却不知他将因此招来牢狱之灾。

2021年1月,市民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因电信网络诈骗被骗了人民币2万余元。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被骗的钱款中有5996.1元转入的正是小江所卖出的银行卡,且就在短短四个月内,该卡内流水高达101万余元。随后经民警通知,小江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21年4月,公安机关以小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长宁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长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江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却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售卖帮助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考虑到小江涉嫌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自首到案,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监护人愿意协助小江退出违法所得并承诺对小江加强管教等情节,长宁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江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该院还启动了一路阳光护送机制,提前联系小江的父亲到上海来接小江回家,并与社工、家长对小江进行观护帮教。

“小江,希望你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多学习法律知识,要认识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努力学习掌握一门技能,为父母分担压力。”走出看守所的监房后,未检检察官告诫小江。小江表示,以后绝不会再次触犯法律,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家人分忧。

第七检察部还组建了线上帮教小组,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的形式对小江进行帮教。在检察官的鼓励和帮助下,小江重新拾起信心找到了工作,小江的父亲也时常汇报儿子的情况。

通讯员 王奕颖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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