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微信消息 11日,海南警方就“美食博主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發佈通報:

瓊海警方已對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請廣大網友珍惜、愛護瀕危野生動物,切勿以身試法。

同時,希望各大短視頻平臺及相關互聯網行業增強社會責任感,恪守底線,切實提高發布者和平臺管理者的法律意識。

瓊海警方通報全文:

2021年5月7日,潭門海岸派出所接到線索舉報,一名微博名稱爲“阿壯鍋本人”的博主錄製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視頻,於5月6日發佈到微博、抖音、B站等網絡社交平臺。潭門海岸派出所立即開展調查,查明該微博博主鄒某壯,男,35歲,海南省昌江人,系廚師兼美食博主,並迅速傳喚鄒某壯和購買“法螺”的吳某清(男,福建人,46歲)到所配合調查。

經查,吳某清於2021年4月26日12時許,在瓊海市潭門鎮富港街港達漁業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幣的價格,從店主符某業(男,34歲,海南瓊海人)處購買了一隻法螺(約15釐米長,螺殼大部分爲橘紅色),然後在海鮮市場購買其他海鮮後,駕車返回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鎮,將其購買的法螺贈送給其朋友鄒某壯。隨後鄒某壯於4月27日將該法螺放入盤中清蒸。烹飪好後,在其朋友協助下錄製食用法螺視頻。5月6日,鄒某壯將所錄製視頻發佈在微博、抖音、B站等網絡社交平臺。

2021年5月8日,瓊海警方對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清、鄒某壯、符某業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法螺”是什麼

據瞭解,法螺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作爲長棘海星的天敵,是珊瑚的“保護神”。

而有多位網友爆料,在法螺(同鳳尾螺)進入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審覈期間,該博主就食用過一次,且網友已輪番提醒。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