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於遊戲陪練平臺,15歲的花季少女晴晴在其中充值了超過21萬元。

5月1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獲悉,今年2月,該院接到了一條來自12355青少年心理諮詢和法律援助熱線的求助信息,求助者張先生是晴晴父親。

經張先生對平臺運營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以及檢察機關支持起訴,5月7日,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平臺運營公司承諾全額退還充值款。

庭審現場 上海松江區檢察院 供圖

抑鬱症少女以心理疏導爲名向家人要錢

張先生在12355熱線中稱,女兒晴晴沉迷於一款名叫“尚網者”的遊戲陪練APP,並且瞞着父母在APP中充值,已經花費超過21萬元。

張先生認爲,運營“尚網者”APP的言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沒有履行必要的監管義務,誘導未成年人進行高額打賞活動,損害了女兒晴晴的權益。爲此,他對言炎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退還晴晴的充值款,同時,張先生向松江區檢察院申請對該案支持起訴。

承辦檢察官接到線索後,立即開展調查取證。經調查,晴晴自2020年7月至起,在監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註冊使用“尚網者”APP,並通過充值“網者幣”、購買平臺相關虛擬道具等方式進行消費。

在與張先生的交談中,檢察官瞭解到晴晴患有輕微抑鬱症,她正是以在網上支付心理諮詢費的名義向父母索要錢款,一天的費用就高達1200元。直至2021年1月初,張先生髮現晴晴要錢是爲了網絡打賞,遂拒絕再給她大額錢款。這一段經歷使得晴晴的抑鬱症復發。

平臺審覈流於表面

晴晴一方遭受心理和財產的雙重損害,與“尚網者”APP對未成年人的註冊審覈疏忽不無關係。承辦人調查得知,雖然在該APP的《用戶協議》中含有未成人不得註冊等特別提醒條款,但此協議並非必讀,且用戶註冊時默認最低年齡爲18週歲,不需要進行實名認證就能隨意註冊。

檢察官認爲,言炎公司運營的“尚網者”APP是一款遊戲陪練軟件平臺,該平臺除提供遊戲陪練外,還設置有直播間、聊天室等即時交流頻道。根據國家網信辦2015年頒佈實施的《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言炎公司應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完善用戶服務協議。時年14歲的晴晴能夠輕易註冊賬號並持續大額消費,言炎公司顯然未盡到管理義務。

而晴晴的遭遇也並非個案,檢察官瞭解到,還有其他未成年人瞞着家長註冊成爲該APP的用戶,在平臺內一擲千金。

晴晴的微信充值記錄顯示,在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她向“尚網者”APP充值共計21萬餘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晴晴系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此大額支出顯然超出其認知範疇,現其要求該平臺返還錢款,於法有據。

“尚網者”APP沒有對未成年人進入、使用設置門檻,也未進行任何特殊、明顯的提示,損害了廣大未成年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松江區檢察院決定對本案支持起訴,並且以制發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涉案公司進行改進。

檢察官出庭支持起訴

2021年5月7日,該案在法院開庭審理。在原告席上,檢察官發表支持起訴意見。

檢察官表示,鼓勵新興行業、產業的落地壯大,決不允許以損害廣大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作爲代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明確要求所有用戶在使用網絡服務時需使用真實身份信息,言炎公司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卻忽略了網絡服務給廣大青少年的影響,漠視和放縱對危害廣大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爲,故檢察機關支持原告方的訴訟請求。

隨後,庭審雙方各自表達訴求和意見,被告方對檢察官的意見表示接受,表態下一步將依照相關法律規範積極整改。經過2個小時的庭審,雙方最終當庭達成調解,言炎公司承諾一週內全額退還晴晴的充值款。

(文中當事人及APP、公司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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