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官方披露!呼倫貝爾市政協原主席李才涉“紙面服刑”案

撰文|劉藝龍

5月14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呼倫貝爾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才的“雙開”通報指出,其導致“紙面服刑”人員在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違規當選人大代表併入黨。

此外,政知君注意到,李才曾任滿洲里市長,包括李纔在內,滿洲里至少已經有3個市長被查,另外兩人是許愛蓮、雲光中。

導致“紙面服刑”人員違規當選人大代表併入黨

李才,1962年7月出生,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阿榮旗人,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

公開資料顯示,李才早年曾當過4年老師,後到阿榮旗教育局當科員,自此進入仕途。

政知君注意到,李才曾在多個崗位歷練,擔任過阿榮旗政府副旗長,陳巴爾虎旗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陳巴爾虎旗旗委書記等。

2011年8月,49歲的李才成爲滿洲里市委副書記、政府代市長,次年3月去代轉正。在滿洲里當了3年的政府一把手後,李纔到了呼倫貝爾市,履新呼倫貝爾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6年10月,李才任呼倫貝爾市政協黨組書記,2017年2月任政協主席。

2020年10月,李才被查,此次他的“雙開”通報顯示:

其目無黨紀國法,僞造證據,轉移隱匿財物;

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

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

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

不嚴格履職,導致“紙面服刑”人員在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違規當選人大代表併入黨,造成不良影響;

違規使用財政資金代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在轉讓國有股權過程中履職不力,造成煤礦資產重大損失。

“紙面服刑”

2021年4月,“內蒙古政法”微信公衆號曾公佈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案調查結果。

巴圖孟和,蒙古族,1974年10月31日出生,陳巴爾虎旗西烏珠爾蘇木薩如拉塔拉嘎查人。

據呼倫貝爾中級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1992年5月12日晚,巴圖孟和與白永春因打麻將的事發生糾葛,巴圖孟和拿刀朝對方胸部和右肩捅了三刀。被害人白永春由於心臟破裂,大量流血而死。

案發一年後,呼倫貝爾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巴圖孟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宣判之後的1993年9月28日,巴圖孟和不但沒有投送監獄服刑,反而通過“保外就醫”走出了看守所。

據內蒙古政法委介紹,1993年6月,巴圖孟和故意殺人案判決生效後,在待投送監獄執行刑罰期間,時任陳旗衛生局會計佟拉嘎(巴圖孟和母親)和時任陳旗人大教工委主任朝魯門(巴圖孟和姑父),通過時任陳旗醫院院長韓某山、副院長吳某福開具虛假病情診斷書,先後請託時任陳旗看守所所長齊林、指導員卜玉貴、副所長張洪富,剛卸任的陳旗檢察長拉某、時任陳旗政法委書記陳某、陳旗檢察院負責人圖某和時任陳旗旗委副書記塔某榮,塔某榮打電話要求時任陳旗公安局局長礎古蘭爲巴圖孟和辦理“保外就醫”,礎古蘭與時任陳旗公安局副政委天某商量後,在巴圖孟和“保外就醫”審批材料上簽字。

2010年6月,巴圖孟和請託時任陳旗西烏珠爾蘇木黨委書記陶道辦理入黨事宜。陶道授意時任蘇木黨委組宣委員石某、嘎查大學生村官李某代填代寫有關入黨材料,隱瞞巴圖孟和曾受刑事處罰的事實,在未經黨支部培養考察、大會討論決議和蘇木黨委集體討論表決的情況下,爲巴圖孟和違規辦理入黨手續。

在陶道一手操縱下,巴圖孟和於2009年4月、2011年8月,違法當選西烏珠爾蘇木人大代表;2012年11月,違法當選陳旗人大代表。2009年10月、2012年7月、2015年7月巴圖孟和違規當選陳旗西烏珠爾蘇木薩如拉塔拉嘎查嘎查達。

西烏珠爾蘇木,隸屬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地處陳巴爾虎旗西北部。巴圖孟和當選西烏珠爾蘇木人大代表時,陳巴爾虎旗旗委書記正是李才。

此外,針對“紙面服刑”案,紀檢監察機關已認定84名責任人,其中廳級幹部8人,處級幹部24人,科級幹部33人,其他幹部9人,已故10人。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4人,其中10人涉嫌違法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給予誡勉談話等組織措施處理20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司法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三任市長先後落馬

包括李纔在內,滿洲里市已有三任市長被查,另外兩人分別是許愛蓮、雲光中。

2015年10月,李才離開滿洲里1年後,“70後”的許愛蓮成爲滿洲里市代市長,2016年1月去代轉正。

2020年1月,許愛蓮被責令辭去人大代表職務,同年6月被“雙開”。紀委通報稱,她禁不住誘惑,甘於被“圍獵”,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爲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

今年9月25日,許愛蓮受審。檢方指控,許愛蓮曾直接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15名企業主、被管理對象、下屬等人員財物373萬元人民幣、9萬美元、100萬股權(價值146萬元,分得58.4萬元)、冬蟲夏草含片6盒(價值17.4萬元)、間充質幹細胞注射費15萬元。

在李才、許愛蓮之前,雲光中也曾擔任過滿洲里市市長。

公開資料顯示,在成爲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之前,雲光中曾在多個崗位歷練,其中一個就是滿洲里市市長。

雲光中擔任滿洲里市市長的時間是2004年1月至2006年10月,此後他又當了1年多的市委書記,2008年2月赴鄂爾多斯任職。

2019年6月,雲光中被查。今年7月,雲光中受審,檢方指控從2005年至2018年,雲光中在多個崗位斂財9432萬餘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2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出紀檢監察建議後,內蒙古自治區召開了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會議指出,要對2000年以來內蒙古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進行全方位透視會診。

當地官方直陳,此舉是“針對雲光中、白向羣、邢雲、雲公民等腐敗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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