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偉作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報告回顧過去五年的工作,並對今後一年工作提出建議。報告提出,五年來,常委會召開會議47次、安排議題463項;制定法規37件、提請代表大會審議5件、修改21件次、打包修改40件次、廢止16件,各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對於今年的工作,報告提出六點建議,其中明確要“推動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對於今年的立法工作,報告提出擬審議的11項法規,涉及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改)、北京市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北京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等。

關注 1

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各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李偉在報告中說,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落實“主動、擔當、精準、有效”的工作理念,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推動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邁上新臺階。

五年來,常委會召開會議47次、安排議題463項;制定法規37件、提請代表大會審議5件、修改21件次、打包修改40件次、廢止16件;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79件、計劃預算報告25件,開展執法檢查17項、專題詢問12項、專題調研3項;作出決議決定41件;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197人次,各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報告特別提到了“保障民主選舉人民滿意”方面取得的成績,並介紹了新一屆區鄉鎮和市人大代表等選舉過程。

報告說,貫徹黨中央要求、落實市委安排,由常委會黨組擬定區和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市人大代表選舉兩個文件,經市委轉發實施。依法作出決定調整村委會、居委會選舉時間,修改區和鄉鎮人大代表選舉實施細則,作出決定明確人大代表選舉有關事項。組建專門機構,完善提名推薦、考察審查等制度程序,會同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嚴把候選人“政治關、素質關、結構關”,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培訓,大力開展宣傳動員。在市委領導下,人大依法行權、各方密切協作、選民踊躍參與,全市7164個村和社區完成“兩委”換屆,914萬多選民選舉區人大代表4898名、314萬多選民選舉鄉鎮人大代表11137名,各選舉單位選舉新一屆市人大代表774名,選舉秩序井然、風清氣正,成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

關注 2

市人大常委會機關35歲以下工作人員佔比近20%

報告提到市人大常委會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工作整體實效取得的成績。報告提到,按照市委部署,推動市人大設立社會建設委員會,推動3個專委會更名爲監察司法、教科文衛、民宗僑外專委會,指導各專委會組建專業代表小組14個,調整4個工作機構內設處室,完成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更加科學。在有關方面支持下,多渠道選調80人充實工作力量,現有35歲以下工作人員56名、佔比近20%,梯隊結構、能力水平更加適應專業化要求。

人大常委會推動修訂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訂常委會議事規則、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將堅持黨的領導原則、上位法最新規定和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寫入條文。完善主任會議議事規則和代表大會、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工作程序,修改地方立法工作規程12件,規範審議意見書、執法檢查報告等文件規制。

建立常委會機關月度重點工作調度會制度,每月初掌握各部門工作進展、協調重要事項。用好主任專題會議制度,集中研究處理難點問題。以搬遷到城市副中心辦公爲契機,全面梳理機關規章制度,新制定80件、修正84件次,並彙編成冊,確保機關工作務實高效運行。

關注 3

人大常委會報告對今年工作提出六點建議

報告對今年一年工作提出六項建議。分別爲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豐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實踐,推動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做好自身建設基礎性工作。

在立法方面,報告提出,推動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推動立法決策同改革發展決策相結合,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編制實施五年立法規劃,擬審議鄉村振興、建築綠色發展、未成年人保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等法規草案。

在監督方面,報告提出,擬對“兩區”建設“一條例一決定”、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開展執法檢查,就“十四五”規劃實施、教育領域“雙減”、綠色交通發展、林下經濟發展、就業創業保障、金融審判、經濟犯罪檢察等議題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適時就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工作開展監督,做好財經領域監督工作。

報告建議今年擬審議11項法規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改)

●北京市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

●北京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

主義法》辦法

●北京市審計條例(修改)

●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條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

機關工作人員條例(修改)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改)

●北京市傳染病防治條例

●北京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

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改)

新京報記者 吳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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