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重。5月15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开幕,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密切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已有深圳市人大代表陈炳强等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监管的建议》《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议》《关于加强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等食品安全方面的建议。

近年来,深圳对标国际,建成国内首个全球食品安全标准与技术法规动态比对数据库;强化科技,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全国率先建成“一街一室一车一中心一基地”;全面改造升级农贸市场……在政府服务意识和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方面,深圳还凭借多项硬指标,获评全国第一名。

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在提升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方面,深圳正面临新挑战。随着网购食品日益便捷,随之而来的网购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备受关注。据了解,网购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占到全部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数的64.4%,发生在网购渠道的涉食品安全案件数量远大于实体交易领域。“加强网购食品安全监管迫在眉睫。”深圳市人大代表陈晓云说。

当前,网购食品安全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对于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数位新一届市人大代表。

问题:第三方网购平台监管不严、消费者维权困难……

春节前,涉疫奶枣产品通过线上销售渠道流通事件,再次敲响网购食品安全监管警钟。

当前,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进口食品未按照有关规定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疫,以“网购”“代购”等名义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现象极为普遍。“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一旦涉疫,摆上餐桌,就会增加防疫的风险和难度。”深圳市人大代表杨瑞表示。

与此同时,一些网购食品外包装既无批准文号,亦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标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第三方网购平台监管不严、行政监管仍有欠缺、监管立法的缺失、消费者维权困难等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发生在网购渠道的涉食品安全案件数量远大于实体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已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公开销售等情况,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自制食品、违规销售保健食品等问题,反映出第三方网购平台在食品销售领域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也反映出第三方网购平台在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义务方面存在不足。”深圳市人大代表王浩宇等认为,与传统食品交易相比较,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网购食品安全监管所暴露出的法律问题则更为严峻。

建议:出台法规法则,推行网售食品经营者实名制管理机制

“建议利用深圳经济特区有立法权这一优势,充分征求意见,出台相应法规规则,以确保网络食品在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的同时,不出现防疫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风险。”深圳市人大代表陈晓云等建议,针对互联网交易因其交易量大、商品流通迅速、流通范围较广等特征,加强行政监管和网络监控的力度。“相关部门可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织密网购食品安全的监管之网。”

“其次,可推行网售食品经营者实名制管理机制。”深圳市人大代表陈晓云等表示,通过法律给网络食品销售模式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均应先办理执照,再上网经营,从准入源头环节引导经营者自律。同时,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的网上注册平台,针对网络经营的开放性、特殊性,在登记信息中增加网站网址、网站服务器地址等重要监管信息。并要求经营者在网络店铺主页公布经营主体信息、许可证证明、服务规则流程等信息,在每个食品链节页面详细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所含成份等信息,使购买者能透明化消费,也能监督和维权。

针对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深圳市人大代表陈炳强等建议,要制定快餐(外卖)专项监督机制,落实管控。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并与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确保入网商家有资质并且是在许可范围内经营。网络平台要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渠道和方式,便于消费者投诉举报。

与此同时,外卖食品提供者必须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最安全的供货商,配送食物需要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记者】张秀娟

【摄影】朱洪波

【统筹】曲广宁

【作者】张秀娟;朱洪波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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