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鲁哲)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一些人户籍在上海,但是不在上海工作学习,这类人算不算“常住人口”?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统计局二级巡视员丁俊“科普”了一番。

图说: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图

他说,有人认为上海常住人口就是上海的户籍人口,有人认为除了户籍人口,还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口,有人理解为在上海居住满半年或者满一年的人口,这些理解都是不完整和不全面的。“常住人口”是整个人口统计、包括人口普查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定义,在进行人口数据处理的时候,第一步就是要确定每一个人的常住地。

有四类人口算作上海常住人口:一是在普查时点具有上海户籍且实际居住在上海的人口;二是在普查时点具有上海户籍且离开上海不足半年的人口;三是在普查时点具有上海户籍且在境外工作学习但未定居的人口;四是在普查时点实际居住在上海的、离开户籍登记地满半年及以上外省市户籍人口。 我要爆料 联系电话:021-22899999新民网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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