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ST北文收問詢函:要求說明《倩女幽魂》片酬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名爲增資、實爲成本”情況

5月27日,深交所向ST北文(北京京西文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發2020年年報問詢函。問詢函提到,近期,媒體報道稱公司2019年投資拍攝的影視劇《倩女幽魂》存在通過“陰陽合同”向演職人員支付大額片酬的情形,具體方式爲同演職人員簽署0.48億元的演員聘用合同,並同演職人員關聯方簽署增資1.12億元的“陰合同”。深交所要求公司:

(1)請公司自查是否與演職人員的關聯方簽署了增資協議,並就說明上述增資行爲的進展情況;請自查被增資主體的背景,包括但不限於股東結構、成立時間、主營業務、人員構成、歷次增資情況等,說明本次增資的主要目的、估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過增資行爲隱形支付大額片酬的情況。

(2)請覈算影視劇的總片酬和主要演職人員的片酬、單集片酬等數據,結合同行業類似影片的片酬情況,片酬佔電視劇總成本的比例等,說明《倩女幽魂》片酬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名爲增資、實爲成本”的情況。

(3)請逐一自查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構成,包括會計覈算方法、初始投資成本、投資對象、持股比例、投資收益情況和減值計提情況。

(4)請說明截至目前影視劇《倩女幽魂》的發行計劃和項目進度,是否存在禁止發行或放(播)映的情形,並結合《倩女幽魂》在你公司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說明公司是否針對相關情形對存貨等財務報表項目計提充分的跌價準備,以及相關情形對公司財務狀況可能的影響。

(5)請自查並說明公司在過往投資拍攝其他影視劇中是否存在類似通過多種方式支付演職人員片酬的行爲,如有,請說明涉及具體影視劇名稱、實際支付片酬的金額、具體支付方式以及公司對支付片酬的進行的會計處理及涉及的財務報表項目,並說明公司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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