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家都在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的變化,很多市民紛紛加入到防疫一線,用點滴行動共築防線。但個別人員卻在網上散佈涉疫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干擾破壞社區疫情防控工作。6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爲人。

6月10日晚,警方在工作中發現,一網民通過微博上傳了一段市民開展核酸檢測的短視頻,並附文字“華強北確檢一例,連夜核酸檢測”,迅速引發公衆關注。

事發後,福田分局南園派出所民警連夜開展調查,經覈實,該信息內容爲虛假信息。6月11日上午,警方通知當事人黃某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查,6月10日晚23時許,黃某某看到一條市民核酸檢測的短視頻,自己配上文字後上傳網絡發佈。

經審訊,違法行爲人黃某承認了其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事實。目前,福田警方已依法對黃某處以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於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爲,警方將依法打擊。希望廣大網民自覺抵制網絡謠言,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讀特新聞+】

法律鏈接:散佈虛假涉疫信息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之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爲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標題《女子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

來源:讀特客戶端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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