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違規減持藥明康德 上海瀛翊遭立案調查

證券時報記者 李曼寧

藥明康德股東違規減持之事持續發酵。繼6月15日領受上交所監管函後,6月16日,違反承諾減持藥明康德的上海瀛翊,又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調查通知書顯示,因上海瀛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該企業立案調查,請予以配合。

二級市場上,上述減持事件曝光後的首個交易日(6月15日),藥明康德A股下跌1.41%。6月15日晚間監管函披露後,6月16日下跌5.53%。此外,藥明康德港股最近兩個交易日分別下跌1.7%、6.85%。

近日,上海瀛翊“偷跑”減持公司股份近30億元曝光,由於減持金額之巨,引發市場廣泛討論。

回溯前情,上週五(6月11日)晚間,藥明康德披露《關於股東違反承諾減持公司股份並通過公司致歉的公告》,稱公司股東上海瀛翊違反其在IPO時有關減持公司股份的相關承諾,在未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公司股份約1724.97萬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0.7%,減持價格區間爲143.49 元/股-176.88元/股,減持總金額爲28.94億元。

對於違反承諾減持的原因,上海瀛翊稱,其減持前持股比例未達1%,並將違反承諾減持的原因歸因於相關工作人員未能意識到作爲委託投票方,在公司A股上市時已經作出有關減持公司股份的承諾。

與此同時,上海瀛翊給出了寥寥幾句致歉,稱進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致以誠懇的歉意,並責令相關人員重新鞏固學習相關法規。不過,公告中,上海瀛翊對違反承諾減持的經過表述模糊,責任主體並不清晰,且未提出任何補償性措施。

藥明康德2018年上市時的招股書顯示,作爲股東之一的上海瀛翊承諾,本企業減持本企業所持有的公司IPO前已發行的公司股票,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將在首次減持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等,同時表示願意承擔因違背上述承諾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今年5月,藥明康德IPO限售股解禁,彼時公告中亦明確了各持股平臺和一致行動人在減持時應遵守的承諾。

在減持後的處理方面,上海瀛翊的違規行爲並非主動報告,而是由上市公司發現,6月8日,藥明康德因實施2020年度權益分派,取得了中登公司發送的最新股東名冊,這才注意到上海瀛翊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發生變化。隨後公司要求上海瀛翊進行自查,後者減持行爲暫停,彼時上海瀛翊已經減持手中持有的藥明康德超八成股票。根據已披露的權益變動書,包括上海瀛翊在內的20多家機構,仍表示未來12個月內還有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且沒有增持計劃。

上海瀛翊的系列操作,不僅投資者不買賬,監管層亦迅速出手。

在6月15日上交所剛剛下發的監管函中,即對上海瀛翊及藥明康德提出多項工作要求。首先,要求上海瀛翊高度重視此次違反承諾減持股份事項,立即全面自查本次違反承諾事項的決策過程、責任主體和發生原因,覈查股份減持內控制度的完備性及執行有效性,及時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此類違反承諾事項的再次發生。

並且,上海瀛翊應在3個交易日內提交自查報告,並根據自查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交所指出,上海瀛翊及其執行事務合夥人江蘇瑞聯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應當積極溝通上海瀛翊的相關出資人,儘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補償措施,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此外,上交所要求上海瀛翊及公司須提交此次股份減持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工商資料顯示,上海瀛翊普通合夥人包括江蘇華泰瑞聯併購基金(有限合夥)及自然人任皓等。

此外,就上市公司層面,監管層也對藥明康德提出要求。上交所表示,公司應與股東充分溝通,督促相關股東建立嚴格的持股管理制度,遵守證券市場相關法律法規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嚴格履行各項股份減持承諾,做好權益變動相關溝通和披露。同時,上交所要求藥明康德覈查是否有股東存在其他違規或違反承諾行爲,並根據覈查結果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