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新修订的2021版《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受到小区业主、业委会成员、物业以及行业专家等各方肯定和认可。该条例中对社会大众普遍关心、问题相对突出的小区业主大会召开条件、业主表决形式方式、业委会运行监督以及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等热点问题做了修改和细化补充,人们纷纷称之为“及时雨”……

新物管条例如此受欢迎和肯定,其实并不让人感到意外。这些年,因为旧的物管条例滞后,比如,针对业委会召开条件设置苛刻,严重制约了小区业委会成立,截至2020年1月,全省4246个住宅小区仅有600个成立了业委会,业主权利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再如,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缺乏规范,导致业主真正需要时用不上,等等。

新修订的物管条例对业主等各方反馈的热点、焦点问题作出了及时修订,不仅降低了召开业主大会条件和细化表决方式,增加细化对业委会的具体监督机制和处罚条例,还规范了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并列举了7种紧急使用情况等等。这一系列的修订,初衷无疑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确保小区治理和物管的规范化。

然而,从现实执行层面来说,新物管条例不可能面面俱到,还需后续配套机制和服务跟上。比如有业委会成员就表示,要有配套机制辅助加强对业委会的行为监督,让小区收支公开透明,业委会和物业在阳光下运作,再如物业企业退出机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强制退场,业主决策信息服务平台什么时候建好,具体建设什么内容等。

当然,除了目前各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们相信,随着新物管条例的逐步实施,还会有问题慢慢浮出水面。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法规制定者、政策执行者们走出机关、走进小区、走近业主,好好体验一番新物管条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堵点、盲点,倾听业主对加强物管的心声。只有一切以业主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评判标准,以更好地治理小区、强化物管为目的,才能找到堵点、盲点和问题症结所在,并出台科学且可行的配套机制和服务,防范新物管条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让新物管条例更轻松从容地实施下去,更好地保障广大业主的权益,才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肖时平)本文为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原创评论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和来源。南海网评论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欢迎广大评论员积极投稿。责任编辑:林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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