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新修訂的2021版《海南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受到小區業主、業委會成員、物業以及行業專家等各方肯定和認可。該條例中對社會大衆普遍關心、問題相對突出的小區業主大會召開條件、業主表決形式方式、業委會運行監督以及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等熱點問題做了修改和細化補充,人們紛紛稱之爲“及時雨”……

新物管條例如此受歡迎和肯定,其實並不讓人感到意外。這些年,因爲舊的物管條例滯後,比如,針對業委會召開條件設置苛刻,嚴重製約了小區業委會成立,截至2020年1月,全省4246個住宅小區僅有600個成立了業委會,業主權利無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再如,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和使用缺乏規範,導致業主真正需要時用不上,等等。

新修訂的物管條例對業主等各方反饋的熱點、焦點問題作出了及時修訂,不僅降低了召開業主大會條件和細化表決方式,增加細化對業委會的具體監督機制和處罰條例,還規範了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和使用並列舉了7種緊急使用情況等等。這一系列的修訂,初衷無疑是爲了更好地維護廣大業主的權益,確保小區治理和物管的規範化。

然而,從現實執行層面來說,新物管條例不可能面面俱到,還需後續配套機制和服務跟上。比如有業委會成員就表示,要有配套機制輔助加強對業委會的行爲監督,讓小區收支公開透明,業委會和物業在陽光下運作,再如物業企業退出機制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強制退場,業主決策信息服務平臺什麼時候建好,具體建設什麼內容等。

當然,除了目前各方發現的問題和不足,我們相信,隨着新物管條例的逐步實施,還會有問題慢慢浮出水面。這就需要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開展“查堵點、破難題、促發展”活動,法規制定者、政策執行者們走出機關、走進小區、走近業主,好好體驗一番新物管條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堵點、盲點,傾聽業主對加強物管的心聲。只有一切以業主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爲評判標準,以更好地治理小區、強化物管爲目的,才能找到堵點、盲點和問題癥結所在,並出臺科學且可行的配套機制和服務,防範新物管條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讓新物管條例更輕鬆從容地實施下去,更好地保障廣大業主的權益,才能爲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可靠保障。(肖時平)本文爲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原創評論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和來源。南海網評論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歡迎廣大評論員積極投稿。責任編輯:林鴻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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