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城市樓市,又曝新消息。

4月9日,有傳言稱,廣州將在全市範圍內停止審批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而這一消息也很快得到了官方回應。

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向相關媒體透露,該局日前確實發佈過《關於停止審批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的通知》。不過,該文件爲內部文件,目前仍在進一步溝通和研究中,一切以後續官方發佈爲準。

根據網傳內容,爲加強廣州市商業服務業用地及混合用地上建設的商業、辦公及新型產業類項目管理,嚴遏將上述項目變相改造爲具備長期居住功能的商務公寓等“類住宅”建築的行爲,切實發揮公共設施基本功能,維護健康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秩序,現提出:

“在全市範圍停止新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的規劃審批,編制土地出讓方案時不得出現有關公寓等類住宅的表述。已出讓且規劃審批通過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可按原規定繼續辦理後續審批手續。”

與此同時,嚴格規劃許可審查審批。商業建設項目的平面功能標註不得出現“公寓”“臥室”“客廳”等住宅類功能描述;建築平面形體應規整,應採用公共走廊、公共衛生間方式佈局,不得采用單元式或住宅套型設計形式等等。

這也意味着,廣州明令禁止新建公寓,但目前市面上已有的存量公寓項目不受影響。

此前,由於住宅市場限購嚴格,部分居住和投資需求轉至公寓,進一步推動了公寓市場的增長。但最近兩三年隨着房地產行業的下行,公寓市場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

克而瑞數據顯示,2023年廣州公寓成交9647套,是近五年來供求套數首個不足萬套的一年。庫存方面,截至2024年3月,廣州公寓庫存套數爲28155套,去化週期爲31個月。

另據廣州中原研究發展部數據,3月廣州公寓市場供應減少,合計供應304套1.37萬㎡;全市成交506套合計3.29萬㎡,成交量同比下降60%。

據悉,廣州公寓去化週期已有10個月保持在30個月以上。而該政策一旦出臺,一方面將有利於公寓存量市場的去化;另一方面,或也將引導更多資金流向住宅等項目市場。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廣州此舉是爲了嚴肅土地用途管制和項目審批規劃。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土地用途是商辦,規劃按照商辦項目審批,但實際用途是住宅,違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和項目審批規劃,導致本來用於實體產業和招商的空間,被髮展成房地產,也導致脫實向虛的趨勢。

事實上,早在2017年,廣州就出臺“330”新政要求,商辦類物業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不得作爲居住使用,再次轉讓時,也應當轉讓給法人單位。直到2024年1月,纔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2017年3月,北京也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宣佈開發商的在建、在手商辦類項目,購買者不得將房屋作爲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時應當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同年5月,上海在《關於開展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的意見》中提到,停止審批公寓式辦公項目,並重新審覈尚未上市銷售的項目;對已批未建的項目要重新審圖,發現違反規範和標準的,應依法予以撤銷調整。

2020年7月,深圳也出臺新政提出,全市範圍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停止新的商務公寓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用地出讓方案審批,並鼓勵已批商務公寓項目轉爲可售型人才房。

李宇嘉指出,目前已經誕生的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價格下跌幅度比住宅價格大很多,對不動產價格體系產生巨大的衝擊,去化難度較大,給投資者、開發商造成巨大損失,不利於招商引資,明確了不再審批新項目,對穩定存量價格有積極作用。

“未來,不再有橫跨住宅、非住宅之間的商辦類,以後住宅就是70年產權的用地上建設,要按照生活需求配套公共設施。非住宅就是40或50年產權用地出讓建設的實體空間。”

合富輝煌廣州公司市場首席分析師馮佩雲也認爲,廣州“停止審批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舉措,從市場影響來看,首先最直接的,就是後續新增公寓的體量肯定會明顯減少,有助公寓市場價格的平穩,大平層公寓產品受益可能會更加明顯。

同時,該政策也有望加快政府在中心區的土地收儲,以增加中心區的住宅用地供應,更好地對接改善型需求。

文/樂居財經 趙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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