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北至,

日长之至,

日影短至,

故曰夏至。

夏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每年公历6月21日或22日。夏至这天,太阳运行至黄经90度,太阳直射地面的位置到达一年的最北端,几乎直射北回归线。

《礼记》中记载了有关夏至节气的明显现象,共分为三候:“夏至到,鹿角解,蝉始鸣,半夏生,木槿荣”。古人将夏至分为三候,一候鹿角解,二候蝉始鸣,三候半夏生。

一候鹿角解,鹿属阳兽,夏至一阴生,感阴气而鹿角脱落也。

二候蝉始鸣,雄蝉在夏至后鼓翼而鸣。成年蝉,绝大多数只能存活一个月左右,最短的只有3天。雌蝉不能发声,所以称它为“哑巴蝉”。

三候半夏生,在炎热的仲夏,一些喜阴的生物开始出现。半夏是一种喜阴的药草,因在仲夏的沼泽地或水田中出生所以得名。半夏是一种白色块茎,它生于阴阳半开半阖时,所以,作为一种中药材,主治半开半阖之病,协调中枢。

夏至和冬至一样,属于我国民间重要的节日,古时称“夏节”“夏至节”。清代之前的夏至日曾全国放假,回家与亲人团聚畅饮,以避夏日酷暑,名曰歇夏。

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中国民间就有“冬至饺子夏至面”的说法,夏至吃面是很多地区的重要习俗,民间有“吃过夏至面,一天短一线”的说法。之所以吃面,一是为了取一个好彩头,二是提醒大家注意防暑降温。

夏至时值农作物收,自古以来有在此时庆祝丰收、祭祀祖先之俗,以祈求消灾年丰。因此,夏至作为节日,纳入了古代祭神礼典。现在,有的地方还会举办隆重的“过夏麦”,这是古代“夏祭”活动的遗存,既感谢天赐丰收,又祈求获得“秋报”。

夏至已至,

一年中最热的时期也就要到来。

其实除了恼人的炎热,

夏天还有不少想想就舒爽的事物。

冰镇汽水搭配着西瓜,

绿树浓荫搭配着蝉鸣,

不仅如此,

随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倍感清凉的“补给”

——高温津贴!

听说大家对高温津贴有一些疑问?

法报君必须帮你们安排的明明白白!

什么是高温津贴?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4部门共同制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谁能享受高温津贴?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上夜班能拿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并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可以用饮料等物品充抵吗?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来代替高温津贴的做法,其性质是变相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欠薪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发放的物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办法》指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炎日漫长,

消夏避伏。

祝愿大家健康平安,

享受夏天的灿烂与美好!

(文内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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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作者:李一鸣)

编辑:宋胜男 刘丹 李唯祎 范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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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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