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北至,

日長之至,

日影短至,

故曰夏至。

夏至是二十四節氣之一,在每年公曆6月21日或22日。夏至這天,太陽運行至黃經90度,太陽直射地面的位置到達一年的最北端,幾乎直射北迴歸線。

《禮記》中記載了有關夏至節氣的明顯現象,共分爲三候:“夏至到,鹿角解,蟬始鳴,半夏生,木槿榮”。古人將夏至分爲三候,一候鹿角解,二候蟬始鳴,三候半夏生。

一候鹿角解,鹿屬陽獸,夏至一陰生,感陰氣而鹿角脫落也。

二候蟬始鳴,雄蟬在夏至後鼓翼而鳴。成年蟬,絕大多數只能存活一個月左右,最短的只有3天。雌蟬不能發聲,所以稱它爲“啞巴蟬”。

三候半夏生,在炎熱的仲夏,一些喜陰的生物開始出現。半夏是一種喜陰的藥草,因在仲夏的沼澤地或水田中出生所以得名。半夏是一種白色塊莖,它生於陰陽半開半闔時,所以,作爲一種中藥材,主治半開半闔之病,協調中樞。

夏至和冬至一樣,屬於我國民間重要的節日,古時稱“夏節”“夏至節”。清代之前的夏至日曾全國放假,回家與親人團聚暢飲,以避夏日酷暑,名曰歇夏。

民以食爲天,自古以來,中國民間就有“冬至餃子夏至面”的說法,夏至喫麪是很多地區的重要習俗,民間有“喫過夏至面,一天短一線”的說法。之所以喫麪,一是爲了取一個好彩頭,二是提醒大家注意防暑降溫。

夏至時值農作物收,自古以來有在此時慶祝豐收、祭祀祖先之俗,以祈求消災年豐。因此,夏至作爲節日,納入了古代祭神禮典。現在,有的地方還會舉辦隆重的“過夏麥”,這是古代“夏祭”活動的遺存,既感謝天賜豐收,又祈求獲得“秋報”。

夏至已至,

一年中最熱的時期也就要到來。

其實除了惱人的炎熱,

夏天還有不少想想就舒爽的事物。

冰鎮汽水搭配着西瓜,

綠樹濃蔭搭配着蟬鳴,

不僅如此,

隨之而來的還有讓人倍感清涼的“補給”

——高溫津貼!

聽說大家對高溫津貼有一些疑問?

法報君必須幫你們安排的明明白白!

什麼是高溫津貼?

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等4部門共同制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津貼制度。

《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誰能享受高溫津貼?

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勞動者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工作,勞動者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上夜班能拿高溫津貼嗎?

高溫津貼的發放不以白班或夜班爲界限。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場所的溫度並沒有降到33℃以下,勞動者就應該拿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可以用飲料等物品充抵嗎?

高溫津貼作爲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並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來代替高溫津貼的做法,其性質是變相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屬於欠薪的違法行爲。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發放的物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辦法》指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此外,勞動者還可以向社保、安監等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採取責令用人單位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炎日漫長,

消夏避伏。

祝願大家健康平安,

享受夏天的燦爛與美好!

(文內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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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日報(作者:李一鳴)

編輯:宋勝男 劉丹 李唯禕 範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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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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