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涉事的亞馬遜探險樂園世博濱江店 新民晚報記者 徐馳 攝

市民顧女士向“幫儂忙”反映,她5歲半的女兒在亞馬遜探險樂園世博濱江店玩耍時,手臂摔成嚴重骨折。讓一家人感到憤懣的是:事發時,工作人員疏於看護;事發後,店家態度冷漠,沒有一句道歉。暑假即將來臨,兒童遊樂園又將熱鬧紅火,管理和安全上存在的問題,到底該怎麼辦?

多名孩子受傷

6月3日,顧女士在彩貝殼平臺上團購了一張亞馬遜探險樂園世博濱江店的遊樂券,票價爲39.9元,可以遊玩4個小時。“這家遊樂園名氣不小,也屬於帶娃‘網紅打卡地’,所以我們一共有10個家庭,一起團購了門票,帶孩子們過去體驗。”她說。

6月5日下午4時30分左右,顧女士的女兒和其他小朋友一起進入遊樂場。大約1個小時後,同行的孩子告訴顧女士,她的女兒摔倒了。“遊樂園禁止家長進入,我只能站在門口大喊!但整個過程當中,沒有一名工作人員把我的女兒接下來。”最終,顧女士的女兒在其他孩子攙扶下,才走下樓梯。

顧女士和丈夫立刻要求工作人員陪同他們一起去附近的上海兒童醫學中心。“當時,孩子哇哇大哭。我們看到她的時候,都懵了:她的右手臂靠近手腕部位,都凹進去了。到醫院檢查後,醫生跟我們說:是嚴重骨折,可能要裝鋼釘,還要做兩次手術。”

爲了讓孩子少受痛楚,顧女士最終選擇去其他醫院做相對保守的接骨治療。現如今,孩子的手臂被綁上了厚厚的石膏。顧女士說:“我女兒今年才5歲半。據孩子講,當時,她走在一塊用繩子吊起來的板子上時,摔倒了。周圍沒有任何防護,也沒有工作人員看護。”

而多位同行的家長回憶,當時遊樂園只有大門處有兩名工作人員,其他區域都無人看護這些沒有家長陪伴的孩童。其中,至少有5名孩子腳部、臉部被擦傷。因爲傷情不重,所以他們沒有多加追究。

圖說:顧女士的女兒右手手臂骨折 來源/採訪對象供圖

店方態度冷漠

事發後的第二天上午,顧女士聯繫到了遊樂園管理方一名翁姓運營經理。打了三四個電話後,對方纔同意協商。但在協商時,翁經理雖承認是遊樂園方面責任,但始終沒有一句道歉。顧女士提出要看監控錄像,對方稱有個監控壞了。在她一再堅持下,對方纔表示剛剛修復。但顧女士發現,遊樂園的幾個監控均存在盲區,根本無法覆蓋所有區域。

隨後,顧女士多次與遊樂園協商,但至今依舊未能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而讓顧女士更心疼的是女兒現在的境況,“天氣熱了,孩子非常遭罪。睡覺時,只能把手臂吊起來;脖子上因爲吊着帶子,也起了痱子。”

多條應訴記錄

6月19日下午,記者陪同顧女士一家來到世博源購物中心2樓的亞馬遜探險樂園世博濱江店。放眼望去,這是一座4層樓高的兒童遊樂園。家長們在外面等候,孩子們則在裏面攀上爬下、嬉戲玩耍。一名店長表示,公司規定,家長不能陪同孩子一起入場。

記者詢問:“遊樂場有4層樓高,爲何在較高處易發生危險的區域,沒有工作人員看護?”對此,她沒有正面回答,只是稱,“事發後,店員曾陪同當事人就醫,我們做到位了。至於後續協商,只能找公司負責人,我處理不了。”

記者要求這位店長聯繫相關負責人翁經理,她打完電話後表示,負責人有事來不了現場。隨後,記者在現場分時段、多次撥打這名翁經理的手機,對方都沒有應答。

通過相關查詢軟件,記者發現,遊樂園所屬的“貝酷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有5條開庭公告,涉及“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圖說:店門口有兩名工作人員看門,家長無法進入陪同 新民晚報記者 徐馳 攝

沒有行業標準

那麼,開設一家兒童遊樂園需要哪些資質呢?記者查閱資料後發現:首先需向所在商場的物業報備,在消防和城管部門處備案後,向市場監管部門取得名稱,獲取營業執照;其次,如果是在戶外開設場地,還要專門向轄區城管部門報備,申請《戶外活動書》。

那麼,遊樂園管理方又該如何應對或避免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呢?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購買“公衆責任險”實際上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所謂“公衆責任險”,是指規定多少平方米的範圍內,即便過路的市民、遊客等出現意外,也會予以賠付的一種保險。一般來說,規範的兒童遊樂園都會購買這樣一份保險。同時,商家需要制定“安全防護規則”。比如,一般來說,身高在一米二以下的孩子,應當要有家人陪同。

而記者在多方聯繫後發現,目前,對於兒童遊樂園而言,確實沒有規範的行業標準和相應的管理細則,這也給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爲此,有家長建議,相關部門應儘快出臺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法規,切實保障孩子們的安全。

律師觀點:店方應當擔責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法律界人士。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秦裕斌表示,遊樂園作爲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傷害,應當承擔賠償義務。受害人作爲一個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兒童,且遊樂場不讓家長陪同,則對兒童的看護義務完全轉移到了遊樂園的管理者身上,除非管理方能舉證孩子的受傷是由於其他第三人造成的,否則,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新民晚報記者 徐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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