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5日讯“经现场检查,你公司合成罐生产运行过程中,收集合成罐酸性废气的引风电机停动,碱液喷淋塔水泵停运,碱液池PH值为中性,大量合成罐废渣露天堆放在厂区西北角,对废气处理设施无运行记录等台账,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要尽快整改并接受调查处理。”6月22日,湖南衡阳3组执法人员对衡阳市祁东县某工业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环境管理台账等进行详细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涉嫌不正常运行、废渣露天堆存、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等多个环境违法行为,该组执法人员现场将该案件线索移交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县分局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据悉,为严厉打击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第一、二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交叉执法的基础上,6月21日起继续组织开展第三批次重点企业交叉执法检查,抽调市州生态环境领域业务骨干20人,分设1个综合组和5个现场检查组,对郴州、衡阳、益阳等3个市重点企业进行交叉检查。

据了解,湖南省生态环境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交叉执法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等方式,主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固废、环评及排污许可等方面进行系统检查,切实助推解决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尤其是水环境质量敏感地区周边的企业。截至目前,共开展三批次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交叉执法,共检查企业179家,发现立行立改问题184个,移交案件线索42个,所涉及的问题企业都在积极整改中。(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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