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25日消息(記者 王子遙)6月25日,在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國浩律師事務所的支持下,“營造自由貿易港法治環境”主題研討會在海口舉辦。會議邀請了國內外專家學者,海南省政府部門、科研院所代表和企業家代表150餘人,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下稱“《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與自貿港法治保障體系構建以及立法體制創新等議題進行交流討論。

會議現場。

參會嘉賓普遍認爲,隨着《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公佈實施,已爲海南自由貿易港推進制度集成創新、系統協調改革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和法治保障。

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人呂紅兵表示,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爲自由貿易港製定法規的權利有三個層次,立法權限和資源層次最爲豐富,可以選擇運用、靈活把握、統籌協調。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建設應從高水平的角度和中國特色的角度兩個方向入手,多維度對標世界高水平開放的制度安排,要“在特殊上下功夫,在除外上做文章,在嚴格上立規矩”。此外,在立法路徑上還應處理好上下呼應、供需平衡、內外兼修三大關係。

呂紅兵致辭。

海南省司法廳廳長、黨委副書記鄭學海則表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前提是立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順利出臺後,還需要制定大量的配套法規,全面建立、不斷完善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治體系,建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高效、廉潔的執法司法環境,同時還要深化法治政府創建工作,深化政府法律體系改革,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爭取政府法治指數走在全國前列。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夏君麗認爲,從司法系統的角度,海南應探索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司法體制改革,包括推動形成快捷高效便利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探索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法院組織體系。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也在致辭中闡述了其對於《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出臺後海南開展相關工作的建議,他表示,以法律爲依據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核心要素和重要標誌,是營造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首要關鍵和重大任務。目前,行政效率的不夠高效仍掣肘政策執行力的提升,明顯提升行政效能成爲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建設的重中之重。

遲福林致辭。

海南應按《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要求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進程,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建立以法定機構爲主體的高效執行系統,加快形成"大部門制"的行政架構,按着《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要求加快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政區劃改革創新,以專業性、開放性、靈活性爲導向推進人事管理制度創新。

開幕式後,各位專家圍繞論壇主題進行了交流。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國務院原法制辦副主任甘藏春建議,海南應對現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甚至部門內部文件進行清理;涉及法人的批示和內部文件,都要法治化、透明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原部長、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諮詢委員會委員趙晉平建議,海南應加快完善有關服務業高水平開放的法律體系建設;繼續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主動開放重大舉措的法律保障水平;促進有關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合作制度建設的法制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處長施春風則認爲,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的制定,海南要在立法事項上要有所取捨,在立法形式上多動腦筋,急用先行,先做小缺口的立法,多做小快靈的立法,並且注重與國家各部委的銜接溝通,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南海網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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