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前釜山市長吳巨敦性騷擾案一審被判3年,被控權力型性犯罪

韓國釜山地方法院刑6月29日對前釜山市長吳巨敦性騷擾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吳巨敦當庭被捕。

據韓聯社報道,吳巨敦涉嫌2018年11月強行猥褻釜山市政府的一名職員,同年12月企圖再次對其進行強行猥褻未遂。此外,他涉嫌於去年4月強行猥褻另一名職員,過程中致後者受傷。釜山地方法院29日表示,被告人利用職務上的壓倒性優勢地位,實施了權力型性犯罪。

2020年4月,吳巨敦召開記者會宣佈辭去釜山市長一職,他承認與一名女公務員發生“不必要的身體接觸“,“我認識到那種行爲可能被視爲非禮,不應該發生。”在記者會上,他流淚表示:“將用餘生懺悔併爲這次錯誤負責……一切都是我的錯。”當年8月,此案被警方移交至檢方審查。

今年6月21日,韓國釜山地方法院開始對吳巨敦性騷擾案進行一審,檢方請求法庭判處吳巨敦有期徒刑7年,但吳巨敦的辯護律師在庭上否認了其強行猥褻致傷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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