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亂港分子想溜?港媒:港警國安處掌握觀察名單,離境就逮捕

[文/觀察者網 王愷雯]香港《南華早報》6月28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話說,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掌握一份觀察名單,上面列有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員,一旦他們試圖離開香港,就會立刻被攔截及逮捕。

報道稱,消息人士不願透露這份名單上有多少人,但據悉包括50多名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其後獲得保釋的人,他們中的大多數已經交出了旅行證件。

一名安全部門的消息人士表示:“名單上所列之人,如果試圖通過機場或邊檢站等合法出入境通道離開香港,將被執法人員攔截。”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執法部門內部人士說,警方可以要求將任何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包括違反國安法的嫌疑人,列入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單獨觀察名單,防止他們逃離香港。

上述消息人士補充,有關罪行必須屬於官方認定的“嚴重罪行”,而將其列入觀察名單也必須得到警方高級官員的批准。

“修例風波”及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潛逃海外的亂港分子不在少數,不少人更是在保釋期間離港。

2020年12月,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通緝約30名海外亂港分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許智峯、梁頌恆、前英國駐港總領館僱員鄭文傑、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前總編梁繼平,以及“非法佔中”頭目朱耀明之子、長期在美國從事亂港活動的朱牧民。

通緝名單中除了少數“海外活動人士”外,大多在香港國安法頒佈之前或之後通過各種渠道離開香港,其中大部分人身處歐洲、美國和臺灣。他們涉嫌煽動分裂國家,或與外國和外部勢力勾結,危害國家安全,或參與根據國安法而被視爲非法的活動。一旦其返回香港,就會立刻被逮捕。

上個月,時任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談及這些潛逃海外的亂港分子時表示:“國際關係千變萬化,當你有政治價值的時候,可能(外國)會照顧你,但當國際關係變化到你沒有利用價值,可能就用完即棄。但肯定的是,我們一定會終生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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