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陳佩珍

近期,徽商銀行(03698.HK)因爲向法院申請對紫光集團進行破產重整,以及大股東中靜系的百億股權轉讓新動作等再次成爲市場關注焦點。

今年以來,徽商銀行第一大股東和“一把手”均發生了變更,而徽商銀行回A股上市之路似乎變得更加漫長。

股權糾紛再次升級

時隔一年,中靜系與杉杉系最近因徽商銀行百億股權將矛盾再次升級。

7月3日,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杉杉控股)通過其認證微信號“杉杉通”發佈聲明稱,中靜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靜新華)購入徽商銀行股權的資金大多來自融資,而徽商銀行股權分紅並不足以支付高額的融資利息。中靜新華爲要求徽商銀行足額分紅,利用大股東地位在徽商銀行公司治理中處處設阻,並通過各種舉報對徽商銀行管理層不斷施壓,卻一直未能解決中靜新華在徽商銀行股權低分紅與融資高利息倒掛的難題。

7月8日,中靜新華在其認證微信號“中靜新華”對杉杉系的聲明進行回應稱,中靜對徽商銀行的投資行爲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完全不存在杉杉系聲明中所稱的“融資高利息倒掛”。中靜在擔任徽商銀行股東期間,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履行股東職責,依法依規進行提案及表決,完全不存在杉杉在聲明所稱“爲要求足額分紅,利用大股東地位在徽商銀行公司治理中處處設阻”。

兩則聲明,讓徽商銀行百億股權案再次掀起波瀾。去年7月,中靜系和杉杉系發佈的兩份公告將徽商銀行百億股權糾紛公之於衆:2019年8月,中靜系旗下中靜新華與杉杉系的杉杉控股約定,杉杉控股受讓中靜新華所持全部徽商銀行股權。2020年6月,中靜新華以杉杉控股未能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向公司支付全部轉讓價款爲由,終止股權轉讓。

然而,在雙方終止協議前,中靜四海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靜四海)的股權已經完成交割,成爲杉杉集團持股100%的子公司。不過,中靜系掌舵人高央曾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徽商銀行的股權轉讓是一個整體,不存在部分轉讓”。

也因此,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對簿公堂,爭議如何處理已完成中靜四海股權變更的股權以及還未轉讓的徽商銀行股權。

事實上,中靜系在和杉杉系打官司的同時,也在積極尋求新的意向買家。今年7月1日,中靜新華髮布公告稱,就向東建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東建國際,00329.HK)出售所持全部徽商銀行股權達成意向。7月5日,東建國際發佈公告稱,東建國際已於7月2日與中靜新華訂立一份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意向書,中靜新華有意向出售不超過19.77億股徽商銀行的股份。東建國際2020年財務狀況顯示,截至2020年末,東建國際的資產總額爲9.57億港元。2020年,東建國際的收益爲1.27億港元,同比增長24.9%;淨虧損0.196億港元。

澎湃新聞發現,上述的19.77億股包括中靜四海的股權,不過目前這部分股權仍在訴訟中。

關於仍處於官司中的中靜四海股權是否影響中靜轉讓其所持有的徽商銀行股權,中靜系掌舵人高央日前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提出了三種解決方案:第一種方案是,中靜分批交割其在徽商銀行的股權,中靜四海的那部分股權將在官司結束後再與買方進行交割;第二種方案是,中靜先從徽商銀行相關股東處將中靜四海的股權數交割給意向買家,等到與杉杉的官司結束後再將這部分股權返還給相關股東;第三種方案是,杉杉願意和中靜一起賣出中靜四海的股權。

大客戶爆雷,不良貸款率上升

在徽商銀行大股東股權轉讓仍處在撲朔迷離之際,徽商銀行又因向法院申請對紫光集團進行破產重整引來媒體關注。

7月9日,紫光集團微信公衆號發佈重大消息稱,2021年7月9日,紫光集團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通知書》,主要內容爲:相關債權人以紫光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具備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行性爲由,向法院申請對紫光集團進行破產重整。

公開信息顯示:紫光集團因到期不能清償債券,被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破產重整,案號(2021)京01破申307號,經辦法院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大客戶“爆雷”部分反映出了徽商銀行的資產質量挑戰。澎湃新聞統計上市省級城商行2020年業績報告發現,徽商銀行去年的不良貸款率在上市省級城商行中增幅最大。徽商銀行2020年年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徽商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爲113.58億元,比上年末增加65.43億元;不良貸款率爲1.98%,同比提升0.94個百分點;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爲181.90%,比上年末下降121.96個百分點。

徽商銀行2020年年報顯示,從地域來看,徽商銀行在安徽省的不良貸款率爲1.55%,在江蘇省的不良貸款率爲3.60%,在其他地區的不良貸款率高達8.51%。在徽商銀行承接包商銀行四家分行前,徽商銀行的分支機構主要在安徽省和江蘇省。也就是說,承接原包商銀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寧波分行等四家分行也提高了徽商銀行的不良貸款率。

徽商銀行大股東中靜系掌舵人高央曾向澎湃新聞表示,去年徽商銀行新增不良貸款主要是忠旺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財票貼現業務33.79億元,以及收購的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資產下遷25.29億元。

高央認爲,這反映了徽商銀行在內部人控制、公司治理機制以及經營管理上存在問題。

因同業業務違規收到多張監管罰單

澎湃新聞觀察到,徽商銀行因同業業務違規收到多張罰單。去年12月25日,安徽銀保監局公佈了對徽商銀行11條行政處罰信息,其中多則罰單都與同業業務有關。

其中,安徽銀保監局對徽商銀行的罰單顯示,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同業業務投資不審慎;理財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未落實統一授信管理要求。安徽銀保監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爲罰款290萬元。徽商銀行合肥分行因爲違規辦理同業業務被罰款40萬元,時任徽商銀行金融同業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孫海等人因爲負有管理責任被罰款5萬元至30萬元不等。

在今年年初,徽商銀行首任理財子公司董事長夏敏被查。徽商銀行2020年年報也顯示,徽商銀行行長助理兼徽銀理財董事長夏敏因涉嫌違規違紀,有關部門正在覈實瞭解。據財新報道,夏敏被調查或與徽商銀行同業業務有關。

夏敏是徽商銀行一位“元老級”的人物。公開簡歷顯示,夏敏出生於1971年4月,1997年2月加入徽商銀行。夏敏曾任合肥城市合作銀行長江中路支行行長助理;合肥市商業銀行逍遙津支行副行長、資金計劃部總經理,合肥市商業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徽商銀行行長助理兼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行長助理兼資產負債部總經理,行長助理兼合肥分行行長。

“一把手”更換,大股東變更

在人事方面,徽商銀行今年更換了“一把手”。4月1日,澎湃新聞從知情人士處獲知,徽商銀行董事長吳學民和安徽省擔保集團董事長嚴琛兩位省屬企業“一把手”進行職務對調。

雖然都是省屬企業,但從資產規模來看,安徽省擔保集團與萬億徽商銀行差距頗大。安徽省擔保集團官網簡介顯示,安徽省擔保集團成立於2005年11月,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資設立的國有大型政府性擔保機構。截至2020年底,安徽省擔保集團總資產290億元,淨資產217億元。

而在此之前,吳學民已經在徽商銀行工作有10年多的時間。吳學民於2010年10月加入徽商銀行,2018年5月8日,原安徽銀監局覈准了吳學民徽商銀行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此外,在今年年初,徽商銀行的公告顯示,隨着非公開發行內資股已完成,徽商銀行的單一第一大股東變更爲存保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數爲15.59億股,持股11.22%。

值得注意的是,徽商銀行A股IPO或因爲第一大股東變動而觸發了三年不得啓動的證監會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關於印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的理解和適用——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號》的通知(證監法律字[2007]15號)規定,“如果發行人最近3年內持有、實際支配公司股份表決權比例最高的人發生變化,且變化前後的股東不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視爲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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