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重慶一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青海原副省長文國棟受賄一案。

檢方指控:2009年至2020年,文國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991.8732萬元。

文國棟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文國棟出生於1968年8月,青海西寧人,他於2020年7月升任青海副省長,同年9月主動投案。今年1月,最高檢宣佈以涉嫌受賄罪逮捕文國棟。

2020年8月,有媒體報道稱,一家名爲青海省興青工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打着生態修復治理的名義,在祁連山南麓腹地木裏礦區進行掠奪式採挖,獲利上百億元人民幣。

此事曝光不久,晉升青海副省長才一兩個月的海西州委書記文國棟主動投案。

雙開通報顯示,文國棟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喫煤”,充當非法採煤的“保護傘”,致使祁連山南麓青海境內木裏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整而未治、禁而不絕。

文國棟(右)與馬少偉

中紀委專題片《正風反腐就在身邊》披露,木裏礦區非法採煤問題的曝光是促使文國棟投案的直接原因,而對其進行鉅額利益輸送的是有青海“隱形首富”之稱的馬少偉。

在文國棟的庇護下,沒有采礦許可證的興青公司2007年以來非法採煤1195萬噸。

事發之後,文國棟第一次目睹自己的行爲給生態環境造成的傷痕:“第一次,當時我一看到那個採坑真的是傻眼了……第一反應就是感覺天塌下來了,我感覺是闖了天禍。”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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